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大家都知道孩子是需要抚养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们您都知道孩子是需要抚养的,在18岁之前我们国家规定的也是需要抚养的。对于孩子来说没有良好的生长环境孩子长大之后也会受到影响。我们国家没有中国人民子女抚养法,关于子女抚养权判定的内容最高法院出台了意见。那么这个法律的规定都有什么内容呢?

中国人民子女抚养法抚养权怎么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及《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内容总结: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收养法律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0、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一般都是会想到离婚的时候的事情,父母对孩子是有抚养义务的,这是我们国家硬性规定的。对于抚养权在离婚的时候也是一个非常有矛盾的地方,对于抚养有关的法规我们还是要对了解。



·刑事自诉案重婚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自诉案重婚罪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


·夫妻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怎么索要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但并不是只要夫妻离婚一方就可以要求另一方进行赔偿,这有一定的情形规定。那到底夫妻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夫妻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


·一个人怎么才能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走到离婚那一步的话,最好能够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完成,这样比较省时省力。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存在争议,无法解决的话,恐怕就要走诉讼离婚这个程序了。诉讼离婚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那么一个人怎么才能起诉离婚?下面就由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一个人怎么才能起诉离婚?...


·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涉及哪些方面
      实际上国家赔偿法自从实施以来,确实在生活当中对于监督国家权力是起到了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的,但是,国家赔偿法立法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当中的很多制度上的漏洞到现在也没有进行特别全面的完善。此外,还有很多的民众还不清楚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涉及哪些方面?一、关于国家赔偿主体涉及哪些方面?...


·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很多时候通过公权力来解决民事纠纷的,法院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样也是避免一些人肆意浪费司法资源。那么进行离婚官司的,法院的收费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1,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2,律师费按照案件...


·家庭暴力案例以及分析
      家庭暴力案例以及分析 一、家庭暴力典型个案 2007年底,一名备受丈夫欺凌毒打长达 41年之久,现已57岁的老年妇女。自结婚以来,老人经常遭受其夫无理殴打,多次被毒打成轻微伤、轻伤,最严重的一次,左腿被打成骨折,花了3万多元治疗费,还落下残疾。而后,又因一小事将其耳膜打破。 ...


·女毒贩执行死刑过程是怎样的
      女毒贩执行死刑过程是怎样的死刑分为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两种。死刑立即执行即我们平时说的死刑,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而并非比死刑更严厉的刑罚。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


·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是法律上“婚生子女”的对称,即我们俗语中的私生子女,是指没有法律上承认的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的父母的婚姻关系虽然不符合法律要求,但非婚生子女同样是需要同样的抚养和保护的。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


·监护权抚养费协议书写的格式是什么?
      监护权抚养费协议书写的格式是什么? 抚养协议 甲方: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乙方: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身份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住址: 见证人: ,性别: ,民族: ,出...


·重婚罪判缓刑不服的受害者应该怎样办理诉讼法的规定
      重婚罪判缓刑不服的受害者应该怎样办理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在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可以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如果检察院决定不抗诉,而受害人又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二、重婚形式1.法律...


·军人结婚登记前生孩子违法吗?
      军人结婚登记前生孩子只是属于未婚生子,并不会产生违反法律的后果,只是有些麻烦的是在部队上可能会受到一些处分,而且在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上户口的时候会有一些麻烦,但是这种行为是不违反法律的,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婚前生子给孩子上户口的事情。一、军人结婚登记前生孩子违法吗军人结婚前生孩子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