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制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双方没有感情生活时,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话,女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要求法院做出判决,强制离婚。这时就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在离婚案件中,双方经常围绕离婚财产展开争论。那么强制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
一、强制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诉讼离婚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应先于个人债务清偿。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本人负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应当在离婚前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夫妻双方以个人所有财产均等偿还;如双方有争议,或不能全部清偿的,偿还办法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应通知债权人到庭。共同债务理应在离婚时由共同财产偿还,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判决先分割共同财产再在离婚后分别偿还共同债务的情况。因此,有必要在立法中明确偿还的先后和办法,并规定只有在共同财产不足清偿,个人所有财产也不足以清偿应偿份额时,或者是双方有重大争议时,才应由人民法院判决。通过上面这篇短文,我们告诉了您强制离婚财产怎么分配。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会按照照顾子女、男女平等及有利于生活等原则对离婚财产分割进行判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通常是男女双方平分,个人婚前财产仍然归个人所有。如果一方不同意判决,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哪种情况下构成重婚罪
      哪种情况下构成重婚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规定是,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属于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构成重婚罪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准备登记结婚的;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情况下...


·办理结婚证需要去哪里办理?
      办理结婚证需要去哪里办理? 一、结婚证办理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


·离婚举证要法
      离婚举证要法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


·老公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结婚后并不是所有人的婚后生活都是幸福的,还有很多人的婚后生活会遇到各种的问题,其中有些人会因为婚姻对象选择错误的时候,就会因为双方都厌倦对方,这就容易出现出轨的现象,婚姻出轨的话对另一方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如果选择离婚的话会不会有什么不同的财产分配呢?老公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就是...


·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夫妻感情不和而离婚,离婚时对子女的抚养权会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给双方一个公正的结果。但是有些情况下孩子的监护人失去了抚养能力,抚养权会发生变更。那么,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请律师吗? 请...


·一、离婚后丹阳人给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后丹阳人给多少抚养费?(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


·近亲结婚的孩子一定有问题吗?
      说到近亲结婚,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这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同时近亲结婚所生的子女患病的可能性也比较大。那么近亲结婚的孩子一定有问题吗?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近亲结婚的孩子一定有问题吗 近亲之间结婚的孩子不是一定会有问题,只是有问题的几率比其他情况的...


·一方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外遇其实也就是出轨、婚外情,这往往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然对于另一方来说,在发现配偶有外遇的时候打击往往是很大的,而现实中因此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也不在少数。那一方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有外遇想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1...


·什么是税点?发票税点谁承担? 一、发票税点谁承担 由商家
      什么是税点?发票税点谁承担? 一、发票税点谁承担 由商家承担。 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根据纳税人性质、行业情况等因素,税率不一样,普通发票怎么计算和税率问题。 首先区分一个就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国家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年应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即一年销售额达到一...


·夫妻选择了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夫妻选择了离婚就会涉及到孩子抚养权变更的问题,甚至在离婚后也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导致需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事情发生。那么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也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父母双方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话,就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分居满两年如何认定
      夫妻其实是可以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的,不过此时要求达到相应的条件,包括持续分居时间满两年。那么实践中夫妻分居满两年如何认定呢?这是比较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分居满两年如何认定 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