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规定离婚房子怎么过户?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我国规定离婚房子怎么过户?

夫妻离婚房屋过户有离婚证是可以办理过户的。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手续有以下几步:

1、持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5、取证。

二、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用有: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在离婚房产过户费用的问题上,大部分离婚夫妻关注的还是离婚房产过户是否会免收契税。

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 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地区契税的是否收取及收取数额可能会有区别。因此,在离婚房产过户时,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也可以咨询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办理离婚房产过户。

其实离婚的时候的房子过户,如果是通过判决的方式获得的房子的产权,那么离婚判决书还得先到公证中心办理一下公证的,之后,再到当地的房管局,携带离婚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逐步办理。需要缴纳的费用工作人员会详细告知的。


·一、银行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
      一、银行贷款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商品房交付标准
      如果地方政府对于商品房交付有相关规定的,应当按照地方政府的规定执行。如果地方政府对此没有规定,当事人选择了经竣工验收合格,该交付标准只需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四方验收合格即可,无需经过验收备案。 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交付条件,或出卖人不出示竣工验收备案等法定...


·法院能查封过户给孩子的房产吗
      可以被查封。首先为了逃避债务,将财产转到子女名下,属于无偿赠的合同,有效;其次,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撤销权,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事由(财产变动)之日一年内行使,撤销你与子女的赠与合同,所以,是可以被查封的。再次,如果你的房产上已经存在抵押权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是可以对抗善...


·期房抵押什么意思?如何办理?
      如果我们手头有和开发商签署的购买期房合同,在我们面临资金短缺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期房抵押的方式来获得贷款。那么期房抵押什么意思?办理期房抵押有哪些手续?这些内容大部分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由我们通过一篇文章来给您讲讲相关内容。 一、期房抵押什么意思? 期房抵押,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在...


·一、租房合同到期要续签吗?
      一、租房合同到期要续签吗? 租房合同到期要续签。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所以需要双方进行续签。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酒店订房合同毁约赔多少钱?
      酒店订房合同毁约赔多少钱?可以索要违约赔偿的,违约方要双倍返还押金,酒店应当退回服务费用,如果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


·房屋反担保抵押合同 一、房屋反担保合同的定义 房屋抵押反
      房屋反担保抵押合同 一、房屋反担保合同的定义 房屋抵押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即为担保人提供担保。 1、从本质上讲,反担...


·杭州二手房买卖流程是怎么样的?
      买卖房子是我们生活中的大事,所以朋友们在买卖房屋之前一定要做好相关的了解,有备无患总是好的,特别是您去进行买卖房屋时一定要去了解相关的买卖流程这样会极大的节约我们的时间,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杭州二手房买卖流程以供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手房的购买流程大致可以分为:选择目标区...


·租房子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
      租房子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3、对严重影响、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又较复杂或不服裁决的案件,则可诉请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


·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
      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 众所周知,房屋拆迁补偿可以分为货币补偿和对房屋产权进行置换两类。其次,房屋拆迁的赔偿标准也因为地区不同而有所区别。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房屋拆迁补偿中还有一个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那么,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其他补偿和补助标准是怎样的呢?律师我们为...


·房产质押合同怎么写?
      房产质押合同怎么写? 房产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 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抵押人: 代表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为确保 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抵押人的财产抵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