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

房产抵押贷款,是一种常见的抵押贷款的形式,但是,我们在进行抵押的时候,也是有很多的注意事项的。那么,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房屋在购买后又被房产商抵押或出售的怎么办?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
抵押登记的作用是为了交易安全。设立抵押权的本身是为了保障主债权的安全,经过登记法定程序,有利于对抵押权的保护。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抵押登记是法定要式行为,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是抵押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某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在设定了抵押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未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债权人)就可以与抵押人(债务人或第三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法律文书生效后,抵押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变卖该抵押财产以实现债权。
二、房屋在购买后又被房产商抵押或出售的怎么办
按《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将已预售的商品房进行抵押”和第三十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预购人依法解除预售合同之前,不得与他人签订同一商品房的预售合同”的规定,房地产商的这些做法肯定是违法的。但房地产商违法要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一定能保障购房人能得到应有民事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虽然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购房人最好还是能在合同第十二条空行中约定清楚,如出现上述情况,房地产商具体赔偿的时间和金额,购房人应明白千分之一也叫不超过一倍。最后笔者要提醒购房人注意的是,目前仍有购买的房屋没有抵押,但土地已被抵押的情况出现。对于这种情况,按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城市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物。需要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购房人虽不至于血本无归,但也难免遭到一定损失。要想防范,购房人最好签合同前查看清楚“土地使用证”的正本记事栏中,有无土地被抵押的标注。综上所述,关于房子抵押担保公司后又出售怎么办,我们要注意,在进行抵押贷款之后,债务人对于房产还是有占有权的,只有当债务人不能及时还债的时候,才可以将抵押物进行拍卖,将拍卖的抵押物的金额来进行偿还贷款


·实践中,购买期房的风险是要比购买现房的风险大的。其中,最严重
      实践中,购买期房的风险是要比购买现房的风险大的。其中,最严重的除了开发商卷钱跑路外,还有期房被开发商抵押。那此时即使期房修建好了,自己也无法顺利的取得所有权。通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期房被开发商抵押该怎么办首先,房产开发商将已经预售的商品房...


·婚前买房究竟需不需要公证
      在现代社会中,男男女女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法律意识也逐渐增强了,认为做婚前房产公证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让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在法律上婚前买房究竟需不需要公证?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婚前买房需要公证吗 国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中规...


·因房屋涨价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
      因房屋涨价拒绝履行合同怎么办?可以起诉处理,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既然双方都签章了,且该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公序良俗,则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保护,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按照该合同的约定行使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个人认为,对方的主张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房屋涨价、跌价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


·父母双方去世房产继承是怎样的
      父母双方去世房产继承是怎样的1、公证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正,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这里,公证处会按照受益额的百分之二来收取继承权公证费,收取20...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有哪些情况 1、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的违约纠纷 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长期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是房屋租赁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一类纠纷。这一类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很多出租人没有与承租人签订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这是其中的一个原因。此外,合同中对租金约定...


·离婚分割农村部分房屋赔偿怎么进行
      离婚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法律常识,有些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可能包括现有的以外,还有在部分在农村的房屋也属于婚内财产。一般针对农村这一部分的房产分割,最终还是通过折价的方式进行赔偿的。我国的新婚姻法当中针对,离婚分割农村部分房屋赔偿怎么进行也有规定。 一、离婚分割农村...


·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可以吗?
      离婚时候的房产分割往往能引发巨大的纠纷,没有获得房产的一方担心由于对方再婚等原因,将这个房产转赠给其他的人,因此针对这个问题经常要对方给个保证。那么是否可以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而不是夫妻的某一方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解答。 一、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


·关于不动产预告登记,其实在商品房预售的过程中出现的比较多,此
      关于不动产预告登记,其实在商品房预售的过程中出现的比较多,此时为了保证未来可以实现物权,那么购房者就会要求就自己购买的期房办理预告登记,这样一来就可以避免开发商一房数卖损害到自身利益。那究竟什么是不动产预告登记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究竟什么是不动产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指...


·房产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房产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房产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会参与分割,首先在法律上婚前财产应该是属于个人所有,只能允许个人使用而与另一个人没有关系所以婚前财产无论是什么情况都只能由那个人分配,除非那个人已经同意交给第二个人。 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判断是否属于...


·开发商卖回迁房是否合理
      开发商卖回迁房是否合理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 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


·购买二手房警惕哪些陷阱
      现实中无论是购买怎样的房产,其实这里面都是可能会有一些陷阱的,而要是不小心落入了对方设置的陷阱中,那当事人的利益自然就会受到损害。具体说到购买二手房,您知道购买二手房警惕哪些陷阱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陷阱一:定金锁定交易,反悔即侵吞。 在交易初期,买方有购房意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