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男方不能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为了照顾女方特殊的生理情况,在下列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一)怀孕期间;(二)分娩后1年之内;(三)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但是,如果在这段期间内是由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虽然是由男方提出,但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的,不受上述特殊期间的约束。
二、离婚有哪些手续
夫妻离婚的法律途径有两种: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由民政部门负责办理;另一种途径是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负责办理。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了一致协议,夫妻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双方不愿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或者夫妻双方不能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可通过诉讼的方式终止夫妻关系,由人民法院依法制作准予离婚调解书或作出离婚判决。如果担心婚后协议履行的问题,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在法院还是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两者的法律效力有本质区别。通过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会把夫妻财产明确到司法文书上,称为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上文中都有详细为您罗列了出来。离婚有哪些手续?对于这些问题,上文中也都有十分具体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现实生活中离婚率居高不下,而因离婚问题而提起的诉讼有不少。如果您决定离婚,最好还是能够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选择诉讼的方式。



·离婚诉讼什么时候立案
      委托律师一般一个星期内可以立案离婚。离婚案件的立案不代表要开庭审理,立案只是诉讼的第一个环节,开庭需要看案件的情况和法院的效率,若送达不到给对方就需要公告,公告时间较长,正常情况下2个月内会安排开庭。也就是说,立案和开庭审理的时间取决于法院,而不是律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


·离婚后什么行为视为放弃抚养
      离婚后什么行为视为放弃抚养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在各种条件不和的情况下选择解除婚姻的一种方式,有些夫妻感情破裂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也是一个我们需要讨论的大问题,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会被法院怎样判定抚养权归属呢?什么行为视为放弃抚养呢?请随我们一起了解相关方面的知识。 一、什么行为视为放...


·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怎么确定子女抚养费数额?
      夫妻双方离婚后,为了给子女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没有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然而对于子女的抚养费,有时候拥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却会狮子大开口,要求支付巨大金额。那么,国家规定的子女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抚养费的最低标准是多少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


·二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二婚离婚财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1、第一次结婚和第二次结婚不是分割财产多少的因素。二婚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也是夫妻共有财产均等分割,在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对方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2、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可以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


·一、离婚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
      一、离婚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那么离婚怎样分割财产?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1、协商处理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


·涉外婚姻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涉外婚姻办理离婚手续: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护照或旅行证件。3、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4、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犯罪时怀孕的妇女适用死刑吗
      犯罪时怀孕的妇女适用死刑吗要是女性在羁押时怀孕的话,按照我国现行的规定是不能适用死刑的。《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根据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问题的电话答复》,在羁押期间已...


·刑事自诉重婚罪的条件存在的自诉人范围有哪些
      一、刑事自诉重婚罪的条件存在自诉人范围有哪些?一般都要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


·一、对于重婚罪有什么规定?
      一、对于重婚罪有什么规定?构成重婚罪的当事人要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追究重婚罪有以下两种途径:一是公安机关依报案、举报或其他线索自行侦查,或是法院、检察院发现有重婚嫌疑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人己死亡能否认定婚姻无效?
      婚姻关系是日常生活中重要的民事法律关系,夫妻双方办好婚姻登记手续后,就建立了夫妻关系。而有时候,夫妻一方会因为遭遇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去世。我国婚姻法中规定了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情形,那么,人己死亡能否认定婚姻无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人己死亡能否认定婚姻无效? ...


·不同情况下离婚财产诉讼时效案例是怎样规定
      诉讼时效问题,主要出现于民事诉讼中。目前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最长诉讼时效可达20年。关于诉讼时效纠纷涉及的案由可能包括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等,即使是离婚纠纷中也有时效问题。那么,不同情况下离婚财产诉讼时效案例是怎样规定?请跟随律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