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工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工伤?

1、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一般工伤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未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工伤?未签订劳动合同已经是用人单位的不对了,所以在讨要工伤赔偿时更应该有底气的,您可以向法院提出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证据,这时候用人单位不仅要赔偿工伤的损失医疗费用还需要支付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一、劳动关系指什么?
      一、劳动关系指什么?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从狭义上讲,现实经济生活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依照...


·安徽省工伤保险费率降低了吗?
      安徽省工伤保险费率降低了吗?工伤保险费率将总体降低。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将由原来的3类细化为8类;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左右降至0.2%左右,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左右降至1.9%左右,平均费率由1%左右降至0.75%左右,降低0.25个百分点。各地在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


·版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
      版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山西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一、《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建设工程劳动定额》(LD/T72.1~...


·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
      对于劳动者而言,工伤之后如何处理是一个重要问题。在工伤后,一方面你可以考虑等伤好之后继续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这两者的处理标准肯定是有所区别的。那么,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索赔步骤 1、 首先申请...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一、非全日制的小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非全日制的小时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可以,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小时工,即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能下来
      对于工伤,相信您都清楚这是由于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需要进行工伤的鉴定,鉴定通过之后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来对工伤的赔偿等一系列工作,而关于工伤的鉴定,法律对其的规定也是比较具体的,今天我们主要给您整理一下关于鉴定时间的问题,看看工伤鉴定要多长时间能下来,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


·工厂倒闭,工伤培偿是否优先赔
      我国目前市场经济发展速度变慢,国际经济市场也有很多的不确定性,这些都对我国的企业生存环境有所影响。在当前这种经济形势环境下,工厂倒闭的情形也时刻都在发生,那么工厂倒闭,工伤培偿是否优先赔呢?为您解答。 一、工厂倒闭后的破产财产 工厂倒闭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


·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起诉是正确的吗
      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起诉是正确的吗劳动者往往缺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相关知识,在遇到劳动争议问题,迫于压力,往往走极端。劳动者应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劳动争议问题中,应该走怎样的程序,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起诉的原因是什么,本文就劳动争议先仲裁后起诉的相关知识做简单概述。详情请咨...


·三八妇女节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三八妇女节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一、三八妇女节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


·员工和企业发生劳动关系要有法律保障
      员工和企业发生劳动关系要有法律保障,劳动合同就是这个法律保障的法律手续,两者之间建立起来契约关系,既是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又是企业正常管理和正常运转的需要。一般情况下,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一套工作流程,其中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是其人事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1、审查新员工的主体资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