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关系解除的补偿金是怎样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关系解除的补偿金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关系解除赔偿金1、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你的介绍,完全符合规定。2,可以要到经济补偿,按一年内的月平均收入,每年(工龄)补偿一个月。3、工作未签订合同,在一年以内的,公司应双倍发放工资。4、没有文字约定可按实际发放计算。5、你只有出工证据而无收入证据,那只能让劳动仲裁部门或者法院去裁定了。
二、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首先需要向您明确的是劳动关系解除的补偿金必须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着过错,而且这种补偿金的支付是按照每年的月工资来进行的。除此之外,也给您介绍了补偿金发放的一些具体法律规定。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年限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不同: 1、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辞职。从08年后直算。且仅仅社保缴费基数有误时,不支持经济补偿金(按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内部文件); 2、以“...


·现在房市楼盘高起,房价只涨不跌,很多人劳碌了半辈子也买不起一
      现在房市楼盘高起,房价只涨不跌,很多人劳碌了半辈子也买不起一套属于自己的楼房。这时候就有很多人选择买一套二手房,但是买二手房的有些购买程序与新房不同,比如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计算。那么接下来请随来仔细了解一下买二手房土地使用权年限如何计算的问题吧。 一、土地使用权年限的界定:...


·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有哪些?
      劳动关系是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者自入职的那一刻就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会通过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来巩固这种关系。另外,如果劳动者已经在单位工作,但是并没有签署合同,这样情况就属于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那么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 一、...


·试用期辞退的条件包括什么
      试用期辞退的条件包括什么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随时、无原因地辞退劳动者吗?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


·模板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模板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一个项目的完成会涉及到许多施工单位,地基、电气、模板等工程的施工都会由不同的施工单位承包完成。这就要求工程发包方与承包方要就施工问题签订一份工程承包合同。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一份模板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您可以通过这份合同了解一下模板工程施工中的一...


·合伙企业中,可以用劳务作为出资吗
      合伙企业中,可以用劳务作为出资吗(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管理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管理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一、加强建筑工程项目分承包管理是建筑市场必然趋势 1、建筑市场竞争加剧,分工更趋专业化建筑市场早已是卖方市场了,夺标竞争激烈无比,利润空间被压缩得越来越小。提高竞争力,将集中于提高专业技术能力,管理服务水平,提高本专业的知识信息深度,即在...


·一、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后不再续签是否要赔偿?
      一、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后不再续签是否要赔偿?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第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企业改制工商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对于企业来说,要想更好的发展
      企业改制工商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对于企业来说,要想更好的发展,就必须适应时代的需求。所以,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随着时代的变化,对企业进行修正和改进。很多企业经过改制以后,会以一个全新的面貌面向社会和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是需要重新到有关部门做工商登记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企业...


·我们现在工作的话需要签订合同
      我们现在工作的话需要签订合同,我们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不能够继续工作了,但是合同还没有到期的话,我们需要有什么惩罚吗,你们知道违法解除有代通知金么,我就给您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一起来看看违法解除有代通知金么? 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金、赔偿金和代通知...


·众所周知,关于企业员工入职手续
      众所周知,关于企业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但是很多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为时间精力或其他问题往往会忽视它的重要性。从而造成后期员工提供材料不齐、档案不完整等临时向员工索要材料而误事,甚至造成很大用工风险。那么一般员工入职材料都有哪些东西?对此带来以下详细解答。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