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甲方违约责任无约定合同就无效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合同甲方违约责任无约定合同就无效吗

一、劳动合同甲方违约责任无约定合同就无效吗?

劳动合同甲方违约责任无约定合同也是有效的,违约责任并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是: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收入;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包括哪些?

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的订合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劳动合同当中的甲方如果是用人单位的话,在用人单位无故违约的情况下,并不是说合同当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就可以不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了,但是,两份合同当中完全没有体现用人单位的相关义务的情况下,这样的一份劳动合同,很显然是不合法的。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双倍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双倍?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


·劳务分包可以再分包吗
      劳务分包可以再分包吗劳务分包是建筑行业经常出现的情况,通常也是纠纷发生最多的领域。那么劳务分包可以再分包吗?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解决这方面的法律问题。一、劳务分包可以再分包吗分包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劳务分包是施工行业的普遍做法,法律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


·我国在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少不了要修建各种各样的工程。不管是
      我国在不断发展的过程当中,少不了要修建各种各样的工程。不管是水利建筑,还是公路建筑,这都是我国在发展过程当中必须要面对的问题。所以说对,程质量一定要引起注意。不过影响工程质量的原因是非常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建设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原因有哪些? 一、建设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原...


·退休返聘的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
      退休返聘的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现在的人身体越来越好,很多人退休后还有足够的精力,或者单位非常重视退休人员的才干,有意愿将退休人员进行返聘,退休返聘是指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继续留在原单位或是到其他单位继续从事相关工作。《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当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就与单位自动解...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几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几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的半年、2年,...


·现阶段有许多企业都是采用代发公司的方式来进行员工薪水发放来减
      现阶段有许多企业都是采用代发公司的方式来进行员工薪水发放来减轻公司财务的工作压力,但代发工资的情况给员工会带来一定的问题,代发工资情况下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双方的劳动关系需要进行证明是非常困难的,那代发工资的劳动关系要如何去证明呢?代发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


·工作经历证明应该怎么写?
      现在很多企业在招聘的时候都要求求职者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这样容易上手工作。求职者想增加自己被录用的成功率的话,工作经历证明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文件。毕竟,工作经历光凭自己说是不行的,只有拿出书面的证明材料,招聘企业才会相信。那么,工作经历证明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通过这篇文章了解下。...


·工伤造成旧伤复发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造成旧伤复发是否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员工工伤鉴定之后,伤情复发,是可以享受除伤 残赔偿以外的工伤待遇,包含《工伤保险条例》中第三十条、三十二条、三十三 条待遇的。即包含医疗费、住院期间生活费、器械费、以及停工留薪待遇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


·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我国《劳动法》中对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时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且实践中,单位也不能随意安排员工加班的,并且也赋予了劳动者拒绝加班的权利。那到底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法规定的加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对工资拖欠的时间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工资拖欠的时间规定是什么?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法》第五十条,“...


·如何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
      如何撰写学校弱电工程投标书 一、什么是工程招标 工程项目招投标是指业主对自愿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进行审查、评议和选定的过程。业主对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容量、质量要求和工程进度等予以明确后,向社会公开发标或邀请招标,承包商则根据业主的需求投资。业主再根据投标人的技术方案、工程报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