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果离婚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即适用诉讼离婚的情形包括什么,且听我们来为您分析介绍。
一、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又称裁判离婚,是指夫妻一方当事人基于法定离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依法通过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当事人间的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方式。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二、适用诉讼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协议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相对于登记离婚来说,诉讼离婚可以说是“对于真正有争议的离婚事件进行裁判”。它要求当事人须提出离婚的原因及请求,法院通过行使审判权来解决离婚争端。诉讼离婚程序虽属于民事诉讼程序,但与一般民事诉讼相比,又有诸多不同之处。
离婚之诉在本质为合并之诉,不但要解决是否准予离婚,而且在准予离婚时必须一并解决离婚的诸多法律后果问题,如共同财产分割、债务清偿、经济帮助、子女抚养、探望权的行使、离婚损害赔偿等众多问题。在审理程序上,人民法院对离婚诉讼更多的采取职权主义,依职权主持调解。
在诉讼离婚案件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就可以予以解除婚姻。但是如果调解无效,则需要进入下一步诉讼程序。而实践中就夫妻离婚来讲,并不是任何一种情况下都适用诉讼离婚的,那究竟哪些情形适用诉讼离婚呢?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


·法律允许婚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允许婚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持有或者控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私自专卖、变卖或处理夫妻共同财产而另一方却无可奈何的现象,此类现象越来越普遍。其实这涉及到婚内财产分割制度的问题,该制度在国外早有明确规定,而我国《婚姻法》对此却是一个空缺。《婚...


·对方出轨怎么提起离婚诉讼
       在配偶有出轨行为的情况下,另一方一般是想要离婚的。但此时协议离婚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多数都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但在此之前,需要先搞清楚对方出轨怎么提起离婚诉讼。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方出轨怎么提起离婚诉讼 1、对方出轨提起离婚诉讼,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具体来...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婚姻自由的内容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作为婚姻自由的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共同构成婚姻自由原则的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


·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判?
      婚后车子是共同财产吗?婚后车子是共同财产,如果是用婚后收入买的车子,即使登记在一方的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用婚前的积蓄购买的车辆,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登记在配偶的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法...


·前任不抚养孩子该怎么处罚
      前任不抚养孩子该怎么处罚不抚养孩子可以具体分为不实际照顾孩子的生活起居或者不支付孩子抚养费,但不管是在那种情况下此时都是不积极履行自己义务的一种行为。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要是前任不抚养孩子的话,那此时是可以对其作出处罚的。究竟该如何处罚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前任不抚养孩...


·离婚和财产判决书怎么写?
      离婚和财产判决书怎么写?离婚和财产判决书应当首先写清楚原被告还有代理人的一些基本的情况,其次就是关于案件的审理情况作出简单的介绍。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就是关于双方当事人感情是否破裂的认定,如果不能认定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就判决不准离婚,随之而带来的财产分割问题也就不存在。二、离婚时房...


·一,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


·重婚罪是去法院还是公安局?
      重婚罪是去法院还是公安局? 重婚罪不属于刑事自诉范围,应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您如果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可推委,其还是要将案件转交给公安机关来处理,效果都是一样的,只是延误了时间而已。 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重婚罪认定:...


·老人去世后子女立假遗嘱犯法吗
      老人去世后子女立假遗嘱犯法吗 一、老人去世后子女立假遗嘱犯法吗? 老人去世后子女立假遗嘱的行为是犯法的,伪造遗嘱将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


·获得国家赔偿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获得国家赔偿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


·家暴离婚该怎么办
      有时候笔者真的很搞不懂一些人,追求女性的时候表现得那么温顺,一旦得到后成家了又百般嫌弃,网上有句很火的话是这样说的:“男人的手是用来打天下的,不是用来打老婆的。”的确,在现代生活中,家暴现象依旧存在,这伤害的不止是大人,同时也是小孩,你可以试想,这将给自己的孩子带来多大的影响,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