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夫妻离婚抚养费能不给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有条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此时强迫父母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则从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说不通的。二、拒绝支付抚养费可起诉义务人1、生活中,如果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或者干脆联系不到本人,那么这种情况是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逃避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抚养费。2、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如果因学习、环境等改变不得不增加抚养费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增加抚养费。三、成年后的抚养费追索生活中会有这样一种情况,子女在成年后才知道可以向未直接抚养的一方索要抚养费,那么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可以再追索抚养费的。实际审判中,有些人认为抚养费的追索应当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也就是说,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权之日起三年内要提起诉讼申请,一旦过了诉讼时效,那么就不可以再申请追索抚养费了。与生活实际情况联系起来就是,未成年人最少应在21岁之前就申请索要抚养费,这里认为,自从未成年人成年之日起,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因此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就是21岁。虽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了而受到影响。但实践中,离婚之时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没有抚养权的一方也不用给孩子抚养费的情况也是比较常见的。要知道,如果这是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并且就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达成一致,且一方不给抚养费也不会对孩子不利。这其实也是允许的。



·和军人离婚孩子会判给哪一方
      和军人离婚孩子会判给哪一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要我撤诉可以不进行撤诉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要我撤诉可以不进行撤诉吗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官要我撤诉可以不进行撤诉吗 可以不撤诉的。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什么是婚姻遗弃呢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不抚养自己的子女或者不赡养老人,这都是遗弃的行为。有的人认为这只是自己家的家务事,其实并不是这样。遗弃这种行为不仅是在道德上还是在法律上都是比较严重的行为。关乎自身的修养。当情节严重的话就构成犯罪了。那么什么是婚姻遗弃呢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怎样才算婚姻法...


·一、夫妻离婚后一方不出抚养费吗?
      一、夫妻离婚后一方不出抚养费吗?不可以,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


·10岁女孩成妈妈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
      不知道您是否还记得网络上曾经出现过的“10岁女孩成妈妈”的新闻,在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相信所有人都会觉得很不可思异,并且会由衷地为这个女孩表示愤慨。在我国法律中,10岁女孩成妈妈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呢?我们和您一起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10岁女孩成妈妈,男方是否构成强奸罪?...


·离婚协议范本简版如何书写
      一般夫妻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才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而离婚协议的内容自然也是双方在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做出的,因此不同离婚夫妻做出的离婚协议书内容是不同的。那到底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呢?我们带来离婚协议范本简版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离婚协议范本简版 男方:______,汉族,__...


·一、婚内与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吗?
      一、婚内与他人同居算重婚罪吗?婚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视为重婚。对于有配偶者,在婚内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异性,同居的,均属于民法典反对并惩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其合法配偶提出离婚,且为无过错方的情形下,可以依据其婚内出轨的事实,要求损害赔偿。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


·男女双方如何离婚,怎么解除婚姻关系
      常男女婚后感情不和或感情变淡了,最终的结局就是离婚。但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清楚男女双方如何离婚。若离不了婚,就无法解除婚姻关系,那么也就不能再次寻找自己的幸福。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男女双方如何离婚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法院判决离婚两种形式。如果是协...


·一、离婚诉讼的必经阶段?
      一、离婚诉讼的必经阶段有哪些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


·无过错方离婚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无过错方离婚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


·江苏离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江苏离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