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没离婚不让探视孩子该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没离婚不让探视孩子该怎么办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据此,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这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其实离婚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家长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是家长的权力,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有好处的,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爱和母爱同样重要,夫妻之间离婚本来对孩子的的伤害就很大,夫妻又因为一己私利不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确是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表现。二、什么是探望权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父母对于孩子都有一定的探视权、抚养权等等,当这些权利受到约束或者剥夺了自己的行使权力的时候,法律武器是对自己维权的一种很好的变现。以此熟悉先关的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没离婚不让探视孩子这个问题,就回答到此。



·一方向法院诉讼离婚要多少钱
      夫妻中一方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此时肯定都是会交纳一定的费用,这也就是案件的诉讼费,一般这个费用都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因此最开始原告交纳了诉讼费,最终却不一定就是由其承担的。但是通常向法院诉讼离婚要多少钱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起诉离婚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


·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算犯重婚罪?
      一、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算犯重婚罪?没领结婚证但有孩子不一定算犯重婚罪,重婚罪,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一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


·离婚彩礼中父母能起诉返还彩礼吗?
      离婚彩礼中父母能起诉返还彩礼吗? 一、哪些彩礼需要返还   对于彩礼纠纷的解决,首先是要确定彩礼的范围,婚姻双方在婚前赠与财产大致包括以下几个过程:双方见面赠与见面礼,双方确定婚姻关系后订婚时送彩礼,农村叫过段钱;双方准备结婚选订结婚日期送彩礼,农村叫送日子钱;举行婚礼前送嫁...


·一、上海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上海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怎么样的?《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


·与外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与外国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一)如果涉外婚姻的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在我国一般是均衡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个人财产婚后收益离婚如何分
      一、夫妻个人财产婚后收益离婚如何分从现行婚姻法的内容来看,对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问题存在规定上的缺失。收益一般包括生产经营性收益、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孳息、自然增值等等,婚姻法本身明确了生产、经营的收益和知识产权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明...


·婚姻一方逝世后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婚姻一方逝世后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继承编》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


·鉴定意见变化国家赔偿是否有效?
      在我国法文中规定,国家赔偿就是指我国的国家机关或是我国的工作人员,因为自身在行使相关职权时,给部分人造成一定程度上的人身权或者是财产权的损失,依据相关规定,国家理应给予当事人部分赔偿。因此鉴定意见变化国家赔偿是否有效是分为情况而决定的,但违反了法律的话,国家一般都不会给予赔偿。 ...


·国家赔偿法法律效力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法律效力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法法律效力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1)金钱赔偿: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


·一、法律规定如何拒绝付抚养费?
      一、法律规定如何拒绝付抚养费?不能拒绝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


·结婚登记审查什么内容
      结婚登记审查什么内容一、结婚登记审查什么内容 (1)婚姻登记处须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须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