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是什么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如何处理结婚彩礼纠纷(一)存在问题:诉讼主体确定难。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对此类纠纷的诉讼主体问题只规定“给付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但对“给付方”的范围没有明确,现实中收受彩礼的主体除了女方父母,还有女方其他近亲属,因而在审判实践中是单独将彩礼的给付人、收受人还是将婚约男女双方作为当事人这一主体确认上存在差异,有些还影响到案件的社会效果;彩礼范围统一难。实践中诉讼双方对彩礼的范围有很大争议,男方起诉时往往把恋爱过程中所有给付女方的财物都作为彩礼要求返还,而女方往往只认可男方给付的大宗金钱,对于给付的财物等,则认为并非主动索取,属赠与性质;举证查明事实难。依据民俗习惯媒人对彩礼的存在及具体数量比较清楚,但基于农村的熟人社会,媒人往往不愿出庭作证,这样更贴近事实的证言就有可能在庭审中不被披露,导致案件事实难以查明;诉讼案件调解难。诉讼中女方多处于弱势地位,且按农村习俗,女方悔婚的全部返还彩礼,男方悔婚的女方不再返还彩礼,如果男方首先悔婚,又要求返还彩礼,女方显然难以接受,双方对抗情绪很大。(二)对策建议:明确彩礼范围。把彩礼限定于基于婚约和当地风俗习惯而给付对方数额较大财物的范围之内,并明确婚约财产纠纷的诉讼主体,可考虑按照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彩礼的用途等因素确定诉讼主体;多方查明事实。针对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当事人举证难、法院查证难的特点,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在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情况下,法官应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注重将婚约习俗与法律相结合进行认定;坚持调解优先。返还彩礼案件绝大多数发生于农村,审理时要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充分吸纳当事人亲属、婚姻介绍人、诉讼代理人、基层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软化双方矛盾,力促达成协议,实现案结事了;加强法制宣传。采取巡回审判、就地开庭等方式,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逐步消除农村婚约缔结中的陈规陋习,摒弃影响和睦的不健康因素,转变婚俗价值观念,大力倡导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价值观。结合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在一些情况下夫妻离婚解除了婚姻关系的,男方也是可以要求女方退还结婚彩礼,但这个时候可能因为实际双方已经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即使可以退还彩礼,但也不会说是全数退还。另外,要是双方仅仅是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不过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这样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



·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离婚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二、离婚损害赔偿数额确定原则(一).法官自由裁量原则。这一原则,是英美法系国家所采用的基本原则。一般认为,法...


·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是夫妻无法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的话,虽然不能协议离婚,但此时还有可能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但根据我国《婚姻法》中的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那到底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1)女方在怀孕...


·前夫家抚养费也不给该如何起诉?
      夫妻离婚后,导致整个家庭的破裂,总有一些不负责任的父母,认为孩子是一个累赘,可孩子总要有人抚养,当孩子判决给母亲以后,虽然离婚了但是父亲也有相应的抚养责任,但是如果前夫家抚养费也不给该如何起诉呢,我们通过下面的文章来了解一下。 一、前夫不给抚养费如何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自己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有争议的怎么办
      自己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有争议的怎么办 一,自己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有争议的怎么办 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向法院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婚姻法规定的抚养权原则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主要有这样几条原则: 1、一周岁以下的子女...


·离婚后还能争夺抚养权吗?
      离婚后还能争夺抚养权吗? 可以,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离婚后,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这就是孩子抚养权的变更。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是以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妇女退休年龄一般是多少岁
      一般公民需要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之后,才能办理退休手续,然后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而我国针对女职工规定的退休年龄与男职工的退休年龄是不同的。那到底在我国,妇女退休年龄一般是多少岁呢?可能很多人都还搞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女性法定退休年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


·一、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是什么?
      一、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是什么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


·女子卡上多出7万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女子卡上多出7万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一、概念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工伤以后,劳动者要到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如果军人受伤了呢,那么,工伤鉴定等级跟军残有何关系?军人伤残等级是否高于工伤鉴定等级,下面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工伤鉴定等级跟军残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一起来阅读吧! 对于《军人残疾评定标准》和《职工工...


·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如何处理(一)离婚协议不属于
      离婚后不履行离婚协议如何处理(一)离婚协议不属于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一、是否重婚罪会从哪些方面确定?
      一、是否重婚罪会从哪些方面确定?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