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个人财产收益怎么确定归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现实生活中,夫妻因财产问题发生争执的事例并不少见。究其原因,就是夫妻之间的财产所有权划分不够明确。那么,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个人财产收益怎么确定归属?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二是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三是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四是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种因人身权受到侵害所获得的损害赔偿费用,因其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是用于保障受害人生活的基本费用,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均体现了遗嘱人或赠与人强烈的个人意愿,均具有很强的人身性。2001年婚姻法将婚后一方所接受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个人财产,体现了婚姻法对遗嘱人、赠与人意愿的尊重,符合我国继承法和民法通则中有关继承和赠与规定的立法原意,充分保护了夫或妻一方的个人利益,避免夫或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失去财产上的独立人格。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夫或妻一方日常生活中自己使用的物品,如衣物、鞋帽、化妆品以及其他专用物品等。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个人财产收益如何确定归属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所获取的物质利益。这里的个人财产,既可以是夫妻婚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夫妻约定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投资行为有可能发生在婚前,也可能发生在婚后。投资的行业也是多种多样,即包括农、林、牧、副、渔,也包括工、商、学、医等。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的收益,必须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已实际取得的收益,而不包括预期收益。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析此条解释,其实际上对婚姻法十七条和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作出限制性解释,排除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当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除非夫妻一方对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后生产经营中的收益也付出了智力和劳动。
根据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要是在婚姻关系期间,一方用个人的财产进行投资从而获得了收益的话,那么按照规定该收益也是要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日后如果夫妻离婚的话,就需要对该部分财产作出分割。以上就是对“夫妻个人财产收益怎么确定归属”的解答,


·一般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是多少?
      夫妻在离婚时候会考虑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有许多的当事人会根据孩子的年龄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用,就是为了解决以后不必要的麻烦,那么一般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是多少呢?今天我就陪您来了解一下到底一般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具体的法律常识。 一、一般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


·父母离婚后
      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样的话,离婚怎...


·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一、堕胎可以成为离婚的理由吗? 女方以擅自打胎为由提出离婚请求,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予离婚。但是,如果妻子多次擅自打胎拒绝生育的,或者丈夫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准予离婚。 女方未经男方同意,擅自打胎,在法律上并无不妥。但是,生...


·离婚女方要孩子男方给多少抚养费?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的夫妻需要在协议离婚或者是诉讼离婚之前将财产的归属以及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到多种因素将孩子判决给其中一方,那么,另外一方就需要给抚养费。那么,离婚女方要孩子男方给多少抚养费?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


·子女抚养费一般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
      子女抚养费一般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离婚在当今社会已经屡见不鲜,闪婚闪离更是成为常态,夫妻为了以后的生活,选择离婚,却给家人带来阴影,比如子女,离婚会使夫妻之间因为子女抚养的问题出现意见不合的问题,比如,有的父母双方都不想抚养子女,有的父母争抢着子女的抚养权,那么,离婚对于子女抚养意见有哪些? 最高...


·陕西省的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
      在离婚案件中,离婚双方对于抚养费的多少都十分关心。然而,在不同的地区,对于社会抚养费的收取标准是不同的,社会抚养费是根据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及收入情况决定的。并且,社会抚养费还与个人的收入情况以及生育情况有关。陕西省的社会抚养费是多少钱?下文进行了详细介绍。陕西省的社会抚养费是...


·离婚夫妻的独生子女补偿应该给予吗
      离婚夫妻的独生子女补偿应该给予吗 1、夫妻离婚,有一个独生子归女方抚养。 女方再婚后的男方也带来一个孩子。这要看男方带来的孩子是否是独生子女。 如果男方带来的是独生子女,婚后再婚夫妻无生育,女方的前夫还有男方的的前妻都没有再生育子女,也没有再收养子女。那么这两个孩子仍...


·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
      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在夫妻离婚程序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直是一个难题。大多数父母都希望自己能够抚养孩子,就形成了抚养权的争夺,抚养权之争一直以来很激烈,那么,夫妻离婚后孩子可以轮流抚养吗?这可能成为解决抚养权归属的一个好方法,但是需要法律的依据和支持。 一、什么是轮流...


·对于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抚养费根据一方的经济收入
      对于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抚养费根据一方的经济收入以及孩子居住地方的经济水平来考虑,一般为工资的20%-30%。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


·一、二婚家庭财产如何分配?
      一、二婚家庭财产如何分配?二婚家庭财产分配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内容,”即夫妻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