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子要办哪些手续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买房子要办哪些手续

(一)自我能力评估

注意事项:买房应以实际收入情况为基准,不买贵的只买好的。切勿爱面子购买一套超出实际经济承受能力的房子。每月供房所用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40%。

(二)挑选房源

注意事项:在第一步基础上了解如发展商实力、声誉、口碑,地段、价格、户型、周边配套等,但不要轻信多如牛毛的广告,一切应从实际出发,眼见为实。

(三)先检查“七证”再签订认购合同书

注意事项:在签订认购合同书前要求发展商出示“七证”:开发商的《营业执照》、《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开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银行按揭协议书》。

(四)签订合同并登记备案

注意事项:该过程以及手续由开发商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签订合同时小心开发商在合同上做些小手脚,可聘请律师一同前与签订合同。

(五)选择付款方式

注意事项:付款方式主要有一次性付款、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分期付款,其中市民供房又以商业贷款为主。如果单位有公积金发放,则可以考虑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相结合的形式,年利率较单一商业贷款要低。一般商业贷款由发展商全权办理,如果不放心可以自行办理。

(六)保险与公证

注意事项:保险是基于贷款银行的要求,到与银行合作的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提交相关材料、签字盖章(一次性付款不需购买保险)。相关材料有:契税纳税申报表、房屋租赁登记申请表、登记委托书、登记申请书。公证是指去规定的公证机关提供相关材料后签字盖章,以公证买卖双方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七)验收房屋

注意事项:认真检查房屋质量,同时要求发展商出具三书一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竣工验收证明书》和《入住许可证》。

(八)物业管理

注意事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详细咨询各种收费项目以及标准。

(九)产权过户、领房产证

注意事项:一般情况下由发展商协助业主先到国土部门办理国土证,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业主也可在房屋买卖合同上注明最后领取房产证时间与违约条款,以防出现入住几年房产证还不到手的情况。

二、买房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按付款方式分:一次性和按揭。

一次性只需你的身份证即可;

按揭需要提供按揭资料:如单身需要身份证、户口本、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收入证明(这个售 房部会提供格式);

如已婚需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

如需添加共有人签订合同时只需共有人身份证,如办按揭还是需要提供户口本、结婚证(未婚证明)收入证明等,需要注明一点就是 如果共有人已婚的,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材料。

购买不同的东西,其实这里面要求的手续都是不太一样的。至于买房子要办哪些手续,上文中我们已经为您作出了介绍。这里面涉及到了很多环节,而在每个环节中,其实对于购房者而言都是有需要自己注意的地方,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手房卖方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随着新房房价的节节攀升,二手房逐渐受到了人们的追捧,因此,市场上买二手房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作为二手房的卖家,你知道你应该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吗?下面,我们做了相关的整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1、不要全权委托公证 如果卖房人的房子存在贷款按揭,在卖房钱又不能自己还贷解除抵押,一般需要...


·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
      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如果婚内购买了房屋,这套房屋就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子相较于其他财产来说较为特殊,如果将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获得房产的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这时候就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确定补偿金额。那离婚房产评估费谁来付?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


·房子产权到期怎么处理
      房子产权到期怎么处理 据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 1、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 ②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房产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房产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在中国老百姓生活日渐富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名下拥有一套甚至更多的房产。同时也意味着房产合同纠纷也会相应的日渐增多。在购房者一方和售房者一方签订房产合同后,其中房产违约金是约束双方的重要的一环,那么房产合同违约金上限又是多少呢?的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为您...


·门面签了合同房东毁约应该1如何赔偿?
      门面租赁合同房东违约赔偿标准(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


·广东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广东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


·二手房买卖中的陷阱有哪些
      很多人反映,在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时候都落入了对方设置的陷阱之后,自己的利益遭受了很大的损害。这也就为后面的购房者提了一个醒,买卖二手房需要注意其中的陷阱。那到底二手房买卖中的陷阱有哪些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陷阱一:个人现金收房。 由于许多业主已对“现金收房”的把戏...


·从起,两限房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作为保障房的一种,它的起步较
      从起,两限房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作为保障房的一种,它的起步较晚,因此了解它的人也相对较少。两限房定位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特定群体发售的限房价、限套型面积的普通商品住宅。但申请两限房也有一定的标准要求,究竟法律中规定两限房申请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


·商品房所有权要怎么确定
      商品房所有权要怎么确定 一、商品房所有权要怎么确定 何人可以取得争议商品房的所有权呢?首先合同无效,该合同的买受人当然不能取得标的房屋的所有权,这是非常明确的。问题是,可以认定为无效的合同仅有以上所述两种情况,在实践中,大多数一房多卖的情况,或是由于开发商的欺诈,或是由于开发商...


·夫妻共同的房产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和双方都写上在财产上有区别吗?
      夫妻共同的房产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和双方都写上在财产上有区别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


·离婚房产析产费用是多少
      离婚房产析产费用是多少 1、离婚房产的析产费用问题,主要在于房屋产权的变更环节。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对婚后财产不管产权人是谁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2、在析产时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一方放弃全部归另一方拥有;二是双方各拥有一部分;三是房屋归一方有,另一方按房屋份额得到补偿。3、如果原房屋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