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证过但未过户的赠与房产合同可以撤销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证过但未过户的赠与房产合同可以撤销吗?公证过但未过户的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了就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一般的财产赠与通常是以财产是否交付来认定财产权利是否转移,但对于房产的赠与,因房产是以进行房产登记确认所有权,所以房产的权利转移以是否进行过户手续为准。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还规定了如果房产未过户但房产证交于受赠与人且受赠人已占有、使用房屋的,可以认定为赠与有效。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可见,一般情况下赠与财产只要权利转移就不可撤销,但也有几种例外情况,该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除非出现了几种法定的可撤销的事由,《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当出现以上法定事由时,不论赠与合同是以何种形式成立,是否经过公赠,是否完成交付,赠与人都可以提出撤销赠与。
综上,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过公证过的房产赠与合同一般是不得撤销的,但因房产所有权对外以登记为准,所以房产登记的所有权人可以进行买卖房屋,虽受赠人可以依赠与合同维护权益,但未及时办理房产过户对受赠人也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公证过但未过户的赠与房产合同可以撤销吗?按照法律规定是可以撤销的,但是却要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可以撤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赠与人在有些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假如您有什么疑问?您可以咨询律师。





·房子拆迁该怎么赔偿
      房子拆迁该怎么赔偿 一、房子拆迁该怎么赔偿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房产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什么是房产公证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


·一房二卖司法解释一个房子和两个销售意味着卖方将同
      一房二卖司法解释一个房子和两个销售意味着卖方将同一套房子一个接一个地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家,或者同时与两个买卖合同。也被称为房屋的双重出售。从民事责任的角度看(1)有效合同的任何买方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履行本合同并交付房屋。从合理的角度来看,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履行向第一买方交付的义务,...


·北京市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
      不管你是在哪里,首先肯定是要满足吃住需求的。而要是在外地工作的话,多数情况下会选择通过租房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在选好了房屋之后,最好与对方签订一份租房协议。下面,我们以北京市为例,带来北京市房屋租赁协议书一份,帮助你了解详细内容。 北京市房屋租赁协议书 ? ? ? ??...


·买商品房要注意的事项都有哪些
      买商品房要注意的事项都有哪些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说购买一套商品房,其实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可能会倾尽整个家庭的财产,那么才能勉强购买的起一套,毕竟现在在我国很多城市房价都是在不断上涨的。而在具体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也是有需要注意的事项,那究竟买商品房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有什么标准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调整主城区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 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


·哪些情形下购房定金可以退
       一、哪些情形下购房定金可以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及相关法律常识?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及相关法律常识?一、预售定义 商品房预售也称房屋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


·房屋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申请续期。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


·在很多人都在为第一套房子奔波的时候,有些有条件的人已经计划出
      在很多人都在为第一套房子奔波的时候,有些有条件的人已经计划出售自己的第一套房产,重新购买新的房子了。所以,目前各省市的二手房交易市场也是非常火热的,不过,因为二手房买卖产生购房纠纷的也不在少数,您在求购二手房的时候,千万要事先了解一下相关知识。下面是为您整理的长春二手房求购时的注...


·房贷合同毁约如何来进行处理?
      房贷合同毁约如何来进行处理?房贷合同毁约的处理方式是应当按照合同当中所约定的定金来进行双倍赔偿。在商品房开发过程中,开发商经常采取商品房预售的方式筹集开发资金。商品房预售时,买卖双方往往不签订正式合同,而签订一份认购、订购、预订协议,由买受人交纳一定数量的定金,作为对双方签订正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