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随着工作环境的多元化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随着工作环境的多元化,现在众多外出务工人员也面临着某些劳动关系的模糊不清,有时候因为一些内容不太了解也会使自身利益缺乏保护,从而不知道如何下手。那么,就“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也应做相关了解。相信您对外包和派遣的不同之处有一定的了解之后对你们的工作有不少的帮助。下面分几个方面为您介绍一下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有什么区别?

(一)、服务性质不同

对用工单位而言,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是派遣工;而劳务外包提供的却是针对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的全部劳务服务。


(二)、用工需求不同

对劳务派遣而言,用工单位需要的是派遣公司为自己提供约定数量的“派遣工”,至于派遣工完成多少工作量,这与派遣公司并不相关。对劳务外包而言,发包单位需要的是外包公司为自己完成约定的“工作量”,至于承包方使用多少劳动力,这与发包单位没有实质关系。

(三)、用工范围不同

劳务派遣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岗位而非特定项目的派遣员工,而派遣工通常只占某个相对独立项目用工总数的一部分。劳务外包却是为用工单位提供特定项目而非特定岗位的外包员工,并且外包员工应该占整个项目用工数量的全部。

(四)、合同性质不同

劳务派遣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签订的是劳务外包合同,服务性质不同协议性质也完全不同。劳务派遣协议中用工单位是以派遣公司提供的派遣工数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人数乘单价”。劳务外包协议中发包单位依据承包方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费用,结算方法是“工作数量乘单价”。

(五)、结算标准不同

劳务派遣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劳动力”,是“员工数”;劳务外包服务的结算标准是“工作量”,是“项目数”。

(六)、管理角色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员工接受的是用工单位的管理,即便某个管理人员本身也是派遣员工,但他代表和行使的仍然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职能。劳务承包单位员工接受承包单位的管理,发包企业并不参与对承包单位员工的直接管理。

(七)、服务主体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法相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中的承包方可以是法人或其他实体,也可以是个人(不建议发包给个人,实际中个人外包往往会被判为劳动关系)。

(八)、相互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是三方合作关系,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都存在法律关系。用工单位应该与派遣员工就工作岗位、劳动纪律、奖金计算、安全生产、保守商密等事项签订岗位职责协议。劳务外包只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双方发生关系,发包方与承包方员工之间并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也无须签订任何协议。

(九)、适用法律不同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用工形式,派遣方、用工方、派遣工三方关系处理适用劳动合同法。劳务外包作为一个经营服务项目,发包方承包方之间关系处理适用合同法。

(十)、违法后果不同

劳务派遣关系中,如果因为工作给派遣员工造成损害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按《劳动合同法》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外包服务中,发包方与承包方的员工并不直接发生法律关系,除必须确保能提供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外,无须对承包方员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可以清楚地知道他们之间的区别,对您也相应少走不必要的程序。简单来说,劳务派遣是公司将内部员工派遣出去工作,两者之间应该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外包是进行劳动力承包,应该签劳务外包合同。不管咱们是劳务外包,还是劳务派遣,希望都有基本的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期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怎样的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3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3.但在实...


·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虽然住宅类型的工程,在修建完成之后,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验收,并且只有验收合格之后,才能交付使用,但是,不少人的人身权益依旧受到由于住宅类型的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侵害,那么,为了减少意外事故发生后,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不少人购买了保险,住宅工程质量保险的保障范围有哪些? 一、...


·一、劳动合同法被辞职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被辞职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 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 3、如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 4、试用期的,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可以随时辞职,之后...


·在工地休息死亡算不算工伤?
      在工地休息死亡算不算工伤?在工地上休息时死亡一般是属于工伤的,根据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但是死者家属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人身伤害赔偿,协商不一致时,应当收集证据到法...


·沈阳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沈阳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沈阳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程序第一步: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先决条件和必经程序。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解释三的内容是什么
      生活中大多数人都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历,那么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你是否对劳动合同有了足够的了解你,对于里面的一些关于自己的利益的条款是否知道他具体的意识是什么。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劳动合同法解释三。 第一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


·劳动者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一旦达成意向,双方愿意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说,劳动者已经开始在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关系已经存在,但没有在工作开始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也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用...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续签如何续签?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之后的处理方式,和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的处理方式一样,您可以选择续签,也可以选择不续签。那么,如果想要续签劳务派遣合同的话,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续签程序是怎样的呢?续签的劳务派遣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呢?一、劳务派遣员工续签年限相关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什么?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是用以受理工伤业务赔偿时的文件。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


·工厂拖欠货款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工厂拖欠货款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一、工厂拖欠货款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1、被告工厂的工商登记情况,证明其主体资格;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你是单位的话,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你与被告工厂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证据,如买卖合同、发货单、收货单、发票等...


·一、传媒公司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一、传媒公司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传媒公司劳动合同的内容有聘用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工作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工作纪律、劳动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等等。具体制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