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确定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确立: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何确定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确立:1、双方的主体是否合格,也就是说企业和劳动者是否是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比如一个杂货店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户登记证,现在该店伙计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这样就不能支持。反之,如果这个店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的个体户执照,也就是要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因为,个体户即个体经济组织也是劳动合同法的主体。2、劳动者的工作是否从事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如果不是从事用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也就不够成劳动关系。3、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这点很重要,一般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法院大部分都是根据事实判断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这种发生在很多国有企业长期使用什么劳务工、临时工身上。4、是否连续发放劳动报酬。
二、劳动者如何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
劳动者要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基本上要求劳动者提供比如税单、以及日常工作中最好是用人单位盖过公章的相关文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手头上什么都拿不到,没有考勤卡、没有工资单、不交税,这就叫不规范就是最规范。如果劳动者手头上什么证据都没有,那就只能吃哑巴亏了,没办法,因此提醒劳动者在进入用人单位时就需要收集证据防范。这样明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最后因为自己没有证据败诉的实在太多。一般在庭审过程中,也要求企业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不是该单位的员工,一般要求提供求职登记表、工资单、考勤卡、证人证言。因为,这些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必须保存两年备查。您都知道,企业的这些证据都属于用人单位自己保管,造这样的证据很容易,因此关键证据还是在劳动者的提供。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应当知道如何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在平日工作中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例如工资单、考勤表等。证明劳动关系对劳动者来说很重要,这是劳动者维权的第一步,如果劳动者对于劳动关系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律师。



·餐饮工人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关于餐饮界存在一个普遍的问题就是,餐饮界员工的文化水平是有限的。很多都是高中,甚至初中文化的普遍多一些,所以不可否认的是,餐饮员工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当中,有很多情况下都是属于无效合同,合同的主体内容都是不公平的。所以作为餐饮界的员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可以提前了解一下餐饮工人劳动...


·到了法定年龄能辞退员工吗?
      到了法定年龄能辞退员工吗? 一、 到了法定年龄能辞退员工吗? 到了任何年龄,只要没有退休,都是可以辞退的,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职工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第2条规定,企业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可以辞退: 严重违犯劳动纪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分项工程的验收的组成是各个检验批次。验收工作需要建设单位对分项、单位工程等质量进行检验。和日常使用安全相关的材料、结构需要进行取样检测。一般达到百分之80到90可判定为合格,部分项目可以有不超出规...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收如何规定的?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级收如何规定的? 单位工程、分布工程以及分项工程是较为常见的三类子工程,我们知道所有的工程在完工后,都必须按照既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之后,才能交付使用的,为了节省验收时间,在某子工程完工后,即可按照既定的进行验收,不同的子工程的验收等级是存在差异的,今天我们给...


·完成工伤鉴定十级还要走什么程序?
      做完工伤鉴定十级还要走什么程序 ?完成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实认定职工为十级伤残后,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单位和职工均可提出申请,根据等级不同赔偿的规定也不同。十级伤残职工可获得等于7个月平均工资总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合同时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两笔补助金分别是不同的...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 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


·一、杀手进去鉴定误工费是否需要?
      一、杀手进去鉴定误工费是否需要?杀手进去鉴定误工费用是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的,误工费证据搜集包括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


·没有签劳动合同,被开除有工资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被开除有工资吗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 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存在很多的法律隐患和风险: 1、未签订合同...


·合伙企业可以给股东发工资吗?
      合伙企业可以给股东发工资吗?肯定要发工资,虽然是股东,但如果在公司担任相应的职务。如总经理、总监、技术人员等,就应该发工资。工资的发放形式可以通过《企业规章制度》来约定。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具有发放上的时间规则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了损害,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此时往往都是由所在地用人单位提出认定申请,但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受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是有权申请工伤的。而针对不同的主体,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规定的期限不一样。那其中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呢?我们...


·怀孕期间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怀孕期间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一、怀孕期间不给发工资怎么办? 怀孕期间不给发工资的处理办法有以下几种: 1、与单位进行协商 发现单位不发工资之后,第一时间与单位进行协调沟通,如果自己不方便沟通的,可以请员工代表大会代表或其他具有组织的第三方与单位进行沟通,沟通完之后,需要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