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要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经过认定其实可以构成交通事故工伤,那么符合条件就可以获得工伤赔偿。而此时在交通事故中,肇事的一方自然也是需要作出赔偿的,就会涉及到双重赔偿。那么交通事故工伤双重赔偿该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此时,受害人处于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
(1)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
(3)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
出现了交通事故工伤的,原则上会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有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以补偿损失的情况下,申请工伤赔偿的,才会获得支持。因而并非是您想象中那样。



·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是否合理
      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是否合理 一、自行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是否合理? 合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已经明文规定了“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


·随着现在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交通意识也在逐步提高,遵守交通
      随着现在时代的发展,人民群众的交通意识也在逐步提高,遵守交通规则的观念也在全面普及,但是仍有不少人酒驾醉驾,认为没什么事,而实际上我国法律对醉驾的处罚是严格的,醉驾甚至会留下案底,这是十分严重的,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怎么消除醉驾的档案,可以消除吗?一、怎么消除醉驾的档案,可以消除吗?...


·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


·交通事故官司处理流程是什么
      近几年来,中国社会发展速度非常快,很多家庭都有能力购买私家车了。但是这几年交通事故发生频率逐渐升高。很多情况下,因为事故责任问题和赔偿问题双方并不能协商一致,这时候就要向法院起诉来解决问题,交通事故官司处理流程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一、明确要“告谁” 打官司中,“告谁”是一个很...


·工伤认定递交材料都有哪些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提出认定申请,而此时也要清楚法律规定哪些人是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当然提出认定的时间也是比较重要的。另外,这时也是需要递交相应的申请材料,那么工伤认定递交材料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


·交易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交易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看房 验明产权是关键。决定购房之前,一定要验明所购房屋的产权现状。产权不明确、有纠纷的一定不能购买,这往往是消费者在购房时最容易忽视的一个环节,也是产生购房风险的根源。 2、签合同 确认双方合法身份。一般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有两种,如果是通过中介...


·交通肇事司机逃逸车主赔偿吗?
       一、交通肇事司机逃逸车主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


·二手房个税谁承担?二手房税费如何计算? 二手房交易是房产交
      二手房个税谁承担?二手房税费如何计算? 二手房交易是房产交易市场常见的交易种类,很多人也因为二手房相对新房价格低廉将其作为购房首选。但我国为了推动新房市场,推出了二手房个税,那二手房个税谁承担呢?关于二手房税费如何计算呢?请看我们作出的解答。 一、二手房个税承担 国家规定二...


·一、醉驾5年的时间计算从哪算起从交管部门下发禁驾的处罚通知之
      一、醉驾5年的时间计算从哪算起从交管部门下发禁驾的处罚通知之日起开始计算,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执照。二、醉驾和酒驾有什么区别?酒驾和醉驾酒精测试 酒驾酒精测试:1、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的。2、醉驾酒精测试:达到或超过80mg/ml的。醉驾:1、醉...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
      过失引起火车、汽车、电车等遭受破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可能涉嫌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当然,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规定,则不能构成本罪。也就是说,是否造成严重后果,是区分本罪罪与非罪的界限。那么,本罪所称的“严重后果”是什么意思?这要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指什么,过失损坏交...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太原市古交市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经济发展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142500元/亩;旱地/园地:71250元/亩;林地:3562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17812.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河川区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