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之后抚养权归谁?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之后抚养权归谁?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孩子的意愿。二、抚育费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三、抚育费数额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2、收入明显下,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抚养权是针对未成年人而言的,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对于未成年的子女需要监护照顾,此时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很容易发生纠纷,通常来说抚养权都是归经济能力较好的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孩子还属于婴儿,一般归女方所有。



·婚内签订的子女抚养协议是有效的吗?
      婚内签订的子女抚养协议是有效的吗? 婚姻当中,难免会出现吵吵闹闹的不和谐因素,这个时候很多人会冲动,冒出很多不一样的想法和行为,就有一些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就签订了财产分割,甚至是子女抚养协议,这一份协议真的有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


·离婚之后谁来承担子女抚养费
      夫妻在离婚之后,未成年子女只能跟随其中的一方进行生活,而对于另一方来讲不能因为夫妻解除了婚姻关系就免除对自己亲生子女的抚养义务。虽然我们知道要支付子女抚养费,但具体离婚之后谁来承担子女抚养费呢?有的人就搞不清楚了,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之后谁来承担子女抚养...


·离婚案件开庭到判决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案件开庭到判决需要多长时间?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


·抚养费诉讼多久可以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
      抚养费诉讼多久可以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


·发生同居关系要怎么离婚
      发生同居关系要怎么离婚就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男女之间的同居关系在我国是属于非法的关系,当然也就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在同居关系中可能又会涉及到事实婚姻,因此若男女想要“离婚”的话,就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了。到底男女发生同居关系要怎么离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事实婚姻是...


·婚结不成了彩礼是否可以要回
      一般男女在有结婚打算之后,双方家里就要开始着手准备结婚的相关事宜了。其中不少地区流行男方家给付女方家彩礼,当然这个彩礼肯定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那么现实中要是最终婚结不成了彩礼是否可以要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结不成了彩礼是否可以要回 给付彩礼的行为可以...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自动离婚
      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自动离婚在我国没有自动离婚一说。如果双方想离婚,必须按照程序,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同时,根据《民法典婚姻编》(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


·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就可以自动离婚
      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就可以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缔结,同居不能导致双方拥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与结婚一样,离婚也必须...


·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1生育了孩子的,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前,需要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由于在实践中,父母双方就孩子的归属性问题存在纠纷,故而制定了相关的民事法律规范,对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如何确定加以规定。 一、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


·夫妻起诉离婚要平分财产吗
      起诉离婚不一定是平分财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理离婚?
      结婚证丢了,怎么办理离婚? 生活中有一些夫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导致感情破裂,婚姻关系走到了尽头,需要结束夫妻关系,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结婚证,可是有的人结婚证丢失了应该怎么办呢?应该如何办理离婚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结婚证丢失是仍然可以办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