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的时候不清楚对方实际收入该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如果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话,为了给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此时最好先搞清楚对方的实际收入,否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就很容易吃亏。那要是在离婚的时候不清楚对方实际收入的话,此时要怎么进行调查才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的时候不清楚对方实际收入该怎么办

离婚时不知道对方实际有多少收入,这种情况下,往往是对财产的分割很难达成协议,所以可以选择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最好选择专业的律师为您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想知道对方的实际收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到。

1、律师凭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调查。

一般情况下,律师凭所在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前往调查,对于较大的国营单位,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来说,还是较为配合的,还是能够提供相关的工资收信息。律师可以提前与欲调查单位的劳动工资科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联系,再凭律师证件和律师所出具的介绍信前往调查。

2、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对于没有实施律师调查令的地区,若对方当事人的薪金收入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较为重要,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对方当事人的相关薪金收入情况。

二、分配离婚财产有什么原则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配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

(1)男女平等。

法院所判决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根据该法第17条的规定,基本上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在离婚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夫妻双方也应处于平等的地位。

(2)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应当注意不得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如果一方当事人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法院应尊重其选择,不应加以禁止。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法院在判决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归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应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别是现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生产资料的比重占的比较大的情况。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使物尽其用,方便生活。

那此时分割财产自己就有可能处于不利的地位,毕竟不知道对方那边有多少的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在诉讼过程中也就无法要求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此时建议最好委托律师来帮助进行调查,否则就有可能导致一部分共同财产无法进行分割。


·离婚要把两本结婚证都带上吗
      离婚要把两本结婚证都带上吗只有一本结婚证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


·双胞胎抚养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当代社会,婚姻当两个人的爱情受到了不信任以及有错误存在时,夫妻双方会选择离婚的处理,一个孩子的时候好处理,但是有双胞胎的时候,双胞胎抚养权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双胞胎抚养权是老百姓们不得而知的问题,接下来就为您介绍一下有关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 一、法律对于子女抚养的处理 人民法院...


·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
      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 现如今,您对于婚姻登记应该具备的手续和需要的流程都比较清晰,对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撤销婚姻登记,大多数人就比较模糊了。许多人关心撤销婚姻登记的流程是什么样的,撤销婚姻登记没有录音怎么立案等问题,下面就听听我们的介绍吧。 一、立案程序 第一,...


·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财产中具体包括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与夫妻一方所有财产。针对不同类型的财产,当然在需要进行夫妻财产分割的时候,实际的处理也是不同的。那您知道这个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一、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抚养权纠纷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抚养权纠纷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l、起诉状原件 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复印件 经常居住地证明:公安局人口信息科出具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办理信息;或由居委会或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当事人从某年某月某口至今一...


·一、兰考起诉离婚要多久?
      一、兰考起诉离婚要多久?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丧偶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丧偶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一、丧偶再婚需要什么手续   1、如果您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对您的丈夫或者妻子的户口办理了注销手续,那么可以选择空余时间和您现在的爱人去办理结婚登记就可以了。   2、如果您的丈夫或者妻子的户口还未进行注销,那么您需要带上带上相关证件,如死亡证明,火花...


·女方的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的陪嫁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


·一、生父与养父争抚养权的法律规定?
      一、生父与养父争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如果孩子与养父母形成了合法的收养关系,那么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抚养权属于养父母。被收养人成年之前,如送养人与收养人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


·夫妻离婚是否要退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夫妻离婚是否要退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是怎样的?
       在重组家庭当中,可能会出现继父母子女关系。若此时继子女尚未成年的话,通常继父母是与其亲生父亲或母亲一起共同抚养继子女的。那要是日后继父母与自己的亲生父母离婚的话,那么此时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是怎样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