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疫情期间工资支付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根据我国当前的一个规定,尚未针对疫情期间工资支付作出条例方面的规定,即不存在疫情期间工资支付条例。不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其中有涉及到疫情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可以通过下述内容进行了解。疫情期间工资支付条例是怎么规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节选)“二、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由此可见,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关于疫情期间工资支付的内容:1、受疫情影响,从而导致企业经营困难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之后,可以调整职工的薪酬;2、受疫情影响,企业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3、虽然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但要是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4、如果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不过具体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在疫情期间,员工应当及时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做好居家隔离,用人单位不得私自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放职工的工资,拒不发放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来进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要注意的是,疫情期间支付工资主要依据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并非网上说的疫情期间工资支付条例。搞清楚了工资支付依据,之后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 砼工,听到这名词相信很多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 砼工,听到这名词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很熟悉,但是说到混凝土工程,您一定是十分熟悉的了。砼工就是混凝土工程的意思,任何工程,质量就是关键。那么,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企业倒闭后员工怎么办?
      企业倒闭后员工怎么办?当今社会的发展速度飞快,很多企业因为资金问题走向倒闭之路,企业倒闭后员工怎么办?是我们最为关心的,包括我们的五险一金、失业补偿等问题,下面的律师就告诉您这其中需要我们了解的事情。一、企业倒闭后员工怎么办1、单位关闭或倒闭的,除了应当支付实际工资外,还应当向劳...


·建筑工程质量四要素指的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四要素指的是什么? 为了减少因建筑质量而产生的事故,国家每年都会在建筑工程质量方面进行法律规定的完善,不仅对建筑工程质量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也为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护,那么建筑工程质量四要素具体指什么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解决这个疑问吧。 第一章总...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文是怎么样的?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签订为期____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1、自_____...


·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可以申请么
      民工讨薪法律援助可以申请么 虽然制度在逐渐的完善,但是民工讨薪依然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遇到老懒之后就很难讨回欠薪。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处理问题,但是由于民工的法律知识较少,就可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那么民工讨薪法律援助都要符合哪些条件才可以呢。 一、农民工可采...


·怎么实现劳动关系如何跨省转移?
      劳动关系的转移就是一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如何更换用人单位的一种民事活动,也就是对于双方来说,合同内容基本不变,但是用人单位会更换,那么怎么实现劳动关系如何跨省转移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通常劳动关系怎样异地转移 1、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多久?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


·正式劳动合同时间计算公式是什么?
      正式劳动合同时间计算公式是什么?正式劳动合同时间没有明确的计算公式,但是法律中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作出相关的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按照时间长短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确定合...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是哪些 我们知道,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又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应在仲裁裁决书收到之后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那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 一、申请劳动争...


·辞退符员工符合什么条件才是合法的?
      辞退符员工符合什么条件才是合法的? 一、辞退符员工符合什么条件才是合法的? 辞退符员工符合劳动者方面存在的过错,或者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条件下才是合法的,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工伤老人抚养费什么情况下有?
      在我国,职工在企业入职的时候就必须购买工伤保险。因为职工在上班的时候难免会发生各种意外,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保障,员工可能就无法得到及时的救助,并会因此损失相关治疗费用。工伤保险的设立,解决了这方面的问题,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利益。工伤老人抚养费什么情况下有?详情参考下文。 一、工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