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我国法律规定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毕竟剥夺了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享有的权益,此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呢,详细内容不妨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1)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2、用人单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现金方式,也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对改制分流中不愿进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会自谋职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以现金方式补偿;对进入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并可以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后企业的股权或债权。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单位与劳动者是双向的选择,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员工也可以辞职,可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又有哪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支付补偿金呢,这些问题可以请教专业的律师,因为补偿金的数额计算跟工资以及工作年限等有关系,您自己可能不知道如何计算,让律师帮您就可以省去您的麻烦。


·辞职了社保局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有些工人发生工伤后,当时并没有进行工伤认定,而是选择离职不干了。按照规定,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的一年,也就是说即便是离职了,只要不超过这个期限就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辞职了社保局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辞职了社保局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
      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流产后可以辞退员工吗? 流产后不可以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当中规定,在此期间内如果辞退员工的话,享有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如在这期间被辞退,员工享有经济补偿金二倍赔偿...


·劳动合同期满争议仲裁怎么申请?
      在生活中,找工作时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该怎么办,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劳动合同期满争议仲裁的相关事项,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呢? 1、去当地人力资源...


·机电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
      机电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 现代社会,各项工程的质量问题一直是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您都希望完成的工程质量有保证,不希望出现一些问题,您都知道,工程质量是有一定的保证期限的,只是不同的工程的质保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机电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详细的介...


·建筑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是什么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各种各样的建筑,不管是建筑物,还是公园和交通的建设都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对于建筑工程来讲,对于它的质量验收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定要达到国家规范的标准,才能够保证这个工程是利国利民,没有安全隐患的,否则对于整个社会来讲,这个工程不仅没有任何的意义,还会带来一定的弊端,那...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则制定本制度: 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岗位责任,在对员...


·民工斗殴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工斗殴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民素质整体提高的情形下大多数人对于民工还是比较尊重的,但社会中对于民工的某种不尊重的情形,归根结底和民工个人的一些所作所为也是有原因的。大多数的民工因为文化水平是非常有限的,对待事情的理解程度也特别的简单,民工斗殴的这种行为在工地上时有发生。下...


·劳动关系就是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关系,但是有的时候并没有
      劳动关系就是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的一种关系,但是有的时候并没有纸质的劳动合同书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却是一种事实存在的。对于这类情况,可以参照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程序进行认定,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一下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一、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程序 根...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如何处理?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如何处理? 由于工程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各工程单位都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进行防控。但是就目前市场形势来看,才由于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纠纷案件也是十分常见的,为此,相关单位制定了工程质量的处理制度,对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等的处理程序进行了规定...


·一、工伤待遇包含哪些内容?
      一、工伤待遇包含哪些内容?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3、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


·劳动合同薪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签合同的时候,员工本人相信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对于劳动合同当中,公司所拟定的薪资标准的问题。一般现在公司给员工的工资的约定都是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加业绩提成的。关于员工的工资标准,肯定是必须要在合同当中一开始就约定清楚的。所以员工本人也必须要具备关于劳动合同薪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法律常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