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哺乳期是否劳动合同顺延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哺乳期是否劳动合同顺延吗?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女职工三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应顺延到哺乳期满时方可终止。信法网专为您提供全面的劳动合同咨询,劳动合同样本,劳务纠纷等关于劳务的法律知识。?哺乳期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延续到哺乳期结束,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续签,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顺延原劳动合同至法定情形消失时终止,只要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而不是双方再协商一致签订一个新合同。所谓法定情形也包括了流产、早产或者晚产等情形,不必另外专门约定。一般情况下,孕期、产期、哺乳期是接续发生的,以最终期限届满即哺乳期结束(孩子满一周岁之时)为准即可,但也不排除终止妊娠、婴儿未满1岁死亡等情况。在这些意外情况下,女职工的三期发生断档,其中的部分环节可能未能发生,由此将直接导致第42条所规定特殊情形的灭失,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因素不再存在,用人单位与员工也就不需要继续履行和延续原劳动合同。如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公司应将合同期限顺延至流产假期结束与其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续签新的劳动合同与顺延原劳动合同,实际后果是不一样的。前者意味着多订立一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单位合法解雇员工不利。《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顺延原劳动合同至法定情形消失时终止,可以避免多订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针对于哺乳期,一般来说其员工的劳动合同顺延并不代表是进行续签。而是根据用人单位和员工所相关的规定。在哺乳期之间不得开除员工。所以即使员工和用人单位需要协商,如何进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是续签,都要等到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够进行计算。



·一、拒赔误工费起诉保险公司可以吗?
      一、拒赔误工费起诉保险公司可以吗? 可以起诉保险公司支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


·一、夫妻共同财产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可以均等分割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可以均等分割吗?如果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为均等分割,而且,婚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婚后利用个体工商户所取得的这部分收入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


·2023公路工程质量检评标准发布的内容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检评标准发布的内容是什么? 公路是包含我们平常所使用的非常普遍的国道、高速公路,还有是铁路,水路等各种不同的道路的。并且在道路修建的过程当中也要考虑到经济跟地理环境等各种原因,整体来说,公路当初在设计的时候的工作就是比较繁重复杂的。国家有关部门公路工程质量检评标准发...


·工厂倒闭如何处理,赔偿如何计算
      工厂倒闭如何处理,赔偿如何计算 一、工厂倒闭如何处理 基本程序是:一是破产债权的申报,二是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三是法院认为债务人达到破产条件的,应当作出破产宣告,进行破产清算。 二、公司倒闭了员工赔偿怎么计算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单位能不能克扣工资,老板不开工资怎么办
      有些单位总是以各种事情为借口而克扣员工的工资,而员工为了保住自己的饭碗,也是敢怒不敢言。但有的劳动者就对此提出过异议,究竟法律中规定单位能不能克扣工资呢?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单位能不能克扣工资 劳动者付出劳动就应得到劳动报酬,这在法律上都有明确规定:《劳动...


·工伤鉴定一般可以延迟多少时间?
      工伤鉴定一般可以延迟多少时间?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直接去做伤残鉴定,如果用人单位要行政复议,伤残鉴定会暂时中止的。伤残鉴定跟劳动者治疗没有影响,因为伤残鉴定是根据劳动者当时受伤时第一次入院的病历和暂时的康复情况,一般越早做对劳动者的伤残鉴...


·未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否享受?
      未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否享受?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出现法定的情形即使未解除合同也是可以享受赔偿金的,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在本单位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最高为12个月工资...


·一、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怀孕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无效行为,无效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


·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代理词是怎样的
      在我们身边,总是会有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情发生。当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受到工伤时,可以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申请劳动仲裁。工伤赔偿劳动仲裁代理词的范本是怎样的?这是劳动者必须去了解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如何书写。一、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


·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一、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的时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


·一、网管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网管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试用期公司可以终止合同,但是要有正当理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