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绿化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包括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绿化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包括什么?

为了确保绿化建设的质量符合规范,我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其质量标准进行规定。因此在进行绿化工程时,需要严格按照条款中的质量标准进行绿化。那么,绿化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包括什么?下面本站我们为您收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一、一般规定

1.1质量检验评定的划分

2.1.1 本标准所指的园林工程涉及绿化、园林建筑及小品、假山叠石工程等范围。

1.1.2 绿化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 绿化工程的质量应按分项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⑵、 分项工程:按施工顺序划人为栽植土工程,植物材料,树木栽植工程,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工程,运动型草坪工程,大树移植工程等;

⑶、 单位工程: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绿化工程,通常均为一个单位工程,在大型的绿化工程中,应以一个或若干个标段为一个单位工程。

1.1.3 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质量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⑵、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工程划分。例如,砌砖工程、钢筋工程等;

⑶、分部工程:应按园林建筑及小品的主要部位划分为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地面与楼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水电工程等;

⑷、单位工程:以一个单一(一组)的建筑物或一个(一组)独立的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⑸、园林建筑及小品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的名称应符合表的规定;

1.1.4 假山叠石工程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假山叠石工程的质量按分项和单位工程划分进行检验评定;

⑵、分项工程:按主要项目划分为混凝土、钢筋、假山叠石、水电工程等;

⑶、单位工程:以一座或一组假山叠石为一个单位工程。

二、绿化工程

2.1 栽植土工程

2.1.1 本节适用于绿化的栽植土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但适用于相对标高≥5米的土方造形工程的质量检验和评定。

(Ⅰ)保证项目

2.1.2 栽植土壤的理化性质必须符合《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的要求,严禁使用建筑垃圾土、盐碱土、重粘土、砂土及含有其它有害成分的土壤;严禁在栽植土层下有不透水层。土球或根系下有效土层,乔木必须≥40cm,灌木必须≥20cm。

检验方法:检查土壤检测报告及观察检查。

(Ⅱ)基本项目

2.1.3 栽植土外观土色及紧实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应无白色盐霜,基本疏松不板结,土块基本易捣碎,不得使用淤泥,脚踩应无下陷。

2、优良:土色为自然的土黄色至棕褐色,土壤疏松不板结,土块易捣碎;

3、检查数量:按面积抽查10%,500m2为一点,不得少于3点,≤500m2应全数检查。

4、检验方法:观察或尽量检查。

2.1.4 栽植土地形平整度、造形和排水坡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土地基本平整,回填的栽植土已达到自然沉降的状态,地形的造形和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基本恰当,无明显的低洼和积水处,花坛基本无积水;

2、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土地平整,地形的造形和排水坡度恰当,无积水;与草坪接壤的树坛、花坛及地被的地势略高于草坪;

2.1.5 栽植土中的石砾、瓦砾等杂物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栽植土基本整洁,无>3cm粒径的石砾、瓦砾等杂物,且其含量<10%,草坪、花坛无石砾、瓦砾等杂物;

2、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栽植土整洁,基本无石砾。

2.1.6 栽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接壤处及边口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合格:栽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接壤处,栽植土应略低于3-5cm,栽植土与边口线基本平直;

2、优良:在合格的基础上,栽植土与道路(挡土墙或挡土侧石)边口线平直;

3、检查数量:按长度抽查10%,100cm为一点,不少于3点,≤500cm应全数检查;

综上所述,绿化工程质量评定资料主要评定绿化工程的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确保两方面的质量符合国家的统一标准。以上文字还具体介绍了评定标准,希望对您在进行验收时提供建设性意义。如果您还需要具体了解,可以留言进行咨询。


·假日加班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吗?
      假日加班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吗?假日加班工资包括不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是额外支付的两条线路。加班工资按照周末两倍法定节假日三倍标准进行。加班工资是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


·劳动合同到期怎样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面临着与用人单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两种情况。那如果是前者,则劳动合同到期怎样续签了?您不要以为是一件相当容易的事。我们整理了有关这方面的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劳动合同到期怎样续签 1、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应当提前通知劳动者续签...


·刑诉法出国劳务的条件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我们您身边可能也会有这样的朋友,在国外从事工作。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国劳务,您会觉得出国劳务的报酬比较丰厚,而且见识也会比较多。但是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想要出国劳务的话,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我们将针对刑诉法出国劳务的条件是什么?为您做出介绍。 ...


·生育期间工资从生育报销扣除合法的吗?
      生育期间工资从生育报销扣除合法的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简单来说,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如果在生育期间单位有正常代发工资以及正常缴纳各项保险费用,等您在上班的时候会扣除单位代发代缴部分。这是合...


·确认劳动关系去哪里,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有哪些?
      确认劳动关系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在工作生活中不用和对方签订劳动劳务协议,因为也有很多情况下是无法证明相关劳动关系的,而且有劳动劳务协议合同的话处理这些事情会方便很多,那如果在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我们要确认劳动关系去哪里呢? 一、确认劳动关系去哪里? 没有签订...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几天?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二、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是怎样的?我国对于每一项建筑工程的质量都有一套自己的评定标准。当然,这套评定标准每年会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进行一定的继续调整。因此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最新版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建筑工程...


·四级工伤能赔多少
      四级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无论是否退职工伤机构均需向职工支付,若未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


·什么是计件工资,有哪些特点
      我国的劳动者中有的是小时工,有的是计件工,还有计时工。其中计件工的工资就被称为计件工资,那么您知道什么是计件工资吗?而这个计件工资的特点是什么,具体形式又有哪些呢?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计件工资 计件工资是按照工人生产的合格品的数量(或作业量)和预...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写?
      现实中经常会存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前提出解除合同的,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某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作为一种补偿性质的金钱,一般数额都不多,但聊胜于无。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写?详情参考下文。 (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


·一、工伤六级退休待遇是什么?
      一、工伤六级退休待遇是什么? 达成六级工伤,在退休后就不享受工伤待遇,但是如果未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可以在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提出,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办理补偿。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