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行犯的犯罪预备形态特征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实行犯的犯罪预备形态特征有哪些???? 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两种类似于犯意表示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意表示而应以犯罪论处:一是某些具体犯罪的构成中所包含的口头或书面语言形式的实行行为。如侮辱罪、诽谤罪、煽动分裂国家罪以及教唆犯罪里所包含的言语行为,作为强奸罪、抢劫罪等犯罪的手段行为的威胁性语言。这些特定的语言在特定的犯罪构成中属于犯罪的实行行为,具备这些语言不但构成犯罪,而且不是犯罪预备,而是已经实行犯罪的其他犯罪形态。二是单个人犯罪中制定犯罪计划的书面语言,以及共同犯罪中勾结共同犯罪人、交流犯罪思想、商议犯罪计划的口头语言或者书面语言。这些语言都已经超出犯意表示的范畴,而是在为实施犯罪创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足以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犯罪论处。(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以上两个特征说明了犯罪预备形态可能发生的时空范围,即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起直至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2、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可见,预备犯的主观方面既有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有具有进而着手实行和完成犯罪的意图。但是后者尚未实际展开而只是在犯罪预备活动中间接地得到反映;而前者,即为了顺利地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而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与目的,才是预备犯主观方面主要的内容和特征所在。犯罪预备行为的发动、进行与完成,都是受此种目的的支配的。(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即是被迫而非自愿在着手实行行为前停止犯罪。这是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中止的关键区别所在。综合上面所说的,实行犯的犯罪预备也是有相关的特征体现,就是为了执法人员在处理的过程中会根据不同的条款来进行实施不同的处罚,对于此行为,因犯罪预备而变成了实行犯,那么就会存在有既遂的情形,从而会以此罪的条款来进行处罚。



·诽谤罪犯罪构成是什么?
       诽谤罪犯罪构成是什么? 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


·拘役6个月缓刑7个月会有案底吗
      拘役6个月缓刑7个月会有案底吗?有案底,判处缓刑的,也属于刑事处罚,会留下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永久保存,不能消除。除非犯罪时未年满18周岁,且判刑时间在五年以下,法院会依法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


·刑事诉讼法再审期限是多少?
      刑事诉讼法再审期限是指在一定时间案件可以重新进行审理,调查,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判决都会有再审期限,那么刑事诉讼法再审期限到底是多少了?要怎么进行申请重新审理了?下面有本站我们为您解答刑事诉讼法再审期限是多久?一、刑事诉讼法再审期限是多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经济犯罪案件立案标准,依据刑事案件立案标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5千元以上,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个人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行贿在20万元以上,应当立案侦查,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达到10万元以上,使其他人获取利益达到20万元以上代价出售国有资产,造成损失达到30万元以上的,应当立...


·什么情况下可免除死刑
      故意杀人可以说是最恶劣的罪行,法律也规定犯故意杀人的,最高刑可处以死刑。不过,在某些情况下,死刑是可以免除的。具体来说,什么情况下可免除死刑呢?本文针对这个问题,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阐述。 一、什么情况下可免除死刑 从法律角度讲,以下情况可以免除死刑: 1、依据法律规定,不足...


·赌博罪的犯罪主体包括了哪些
      对于一些犯罪来讲,法律中对犯罪主体做出了特殊的要求,也就是时候此时属于特殊主体犯罪。如果行为人并不具有这样特殊的身份,即使有相应的行为,那么也是不能认定构成犯罪的。那您知道赌博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吗?下文中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赌博罪的犯罪主体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


·偷盗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国家的传统思想文化当中就认为偷盗是一件性质非常严重的事情,对于偷盗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罪行的。偷盗是有偷盗罪的,一般情况下都会按照案子的涉案金额,还有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区分。那么偷盗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偷盗罪量刑标准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


·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权限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权限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规定刑事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具有具有会见在押人员等的权限,具体权限如下: 1.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犯罪事实的材料; 2.与在押人会见、通信; 3.调查取证(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经人民法院许可,并经被害人或其近亲...


·刑事和解协议应该怎么写 刑事案件在进行审判的时候,其实如果
      刑事和解协议应该怎么写 刑事案件在进行审判的时候,其实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自行和解的话,是最有价值一件事情。因为我国法院在进行审判的时候,所有的惩罚手段都并不是目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保障公民之间的和谐相处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刑事和解协议应该怎么写? 刑事...


·哪些犯罪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
      法院在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时,会根据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做出合理的量刑。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要到监狱服刑。我国的有期徒刑分为三个量刑幅度,长期徒刑是十年以上,那么,哪些犯罪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哪些犯罪可以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我国...


·刑事诉讼法人证物证有哪些区别?
      证据在刑事诉讼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量刑的标准是怎样的。证据可以分为人证和物证,这两种证据都可以作为证明犯罪事实的依据。那么刑事诉讼法人证物证有哪些区别?下面本站得到我们就给您进行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 一、刑事诉讼法人证物证有哪些区别?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