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固定劳动合同公司搬迁有赔偿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无固定劳动合同公司搬迁有赔偿吗?有经济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司法解释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指出:“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但不包括导致经济型裁员的客观条件。不过考虑到实际情况和立法意图,并非所有企业搬迁都适用解除的规定,而是工作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搬迁,才能算是触发条件。有些单位认为,发生这样的事,单位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即可。如果有些员工不愿意,自己辞职好了。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基于签订当时的各方面条件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说明工作地点是一个重要的判断条件。假设单位事先告知工作地点将发生重大变化,显然会影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决定。所以劳动合同签订时没有明确说明将来工作地点会发生大变化的话,单位搬迁就应该遵循《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执行。对于所在公司来说,公司应该征求每位员工的意见,同意到松江工作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同意去的,则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金。以上就是公司搬迁时所需要的赔偿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认定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咨询了解。



·对于疫情期间辞退怎么赔偿?
      对于疫情期间辞退怎么赔偿? 一、对于疫情期间辞退怎么赔偿?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按工作年限支付,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工资,满六个不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有关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


·劳动合同试用期签吗?
      劳动合同试用期签吗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但是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适得其反。因为即使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情...


·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在上海,大部分建设工程都是承包给专业
      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在上海,大部分建设工程都是承包给专业的公司来做的,此时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其中明确建设工程的相关事项,并对违约责任与解决解决作出约定。那么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怎么写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个范本,希望能帮到您。 上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二级工伤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导致工人上午的,单位要组织进行救治,在工人伤情稳定后,申报工伤鉴定。劳动局拿到资料后,要查看是否齐全,决定受理的话,组织专家开展鉴定。目前,工伤等级分为十级。那么,二级工伤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二级工伤鉴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1、...


·施工合同订立日期与生效时间?
      施工合同订立日期与生效时间?在房地产产业中,施工前往往需要签订施工合同以确定施工时间与要求,这样可以使施工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施工合同订立日期怎么计算,又是何时生效呢?我们为您解答。一、施工合同订立日期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合同成立时间的法条规定,应为合同各...


·一、工伤认定真实承诺是否有效?
      一、工伤认定真实承诺是否有效? 工伤认定真实承诺不一定就是有效的。因为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或家属做出工伤承诺,但用人单位做出的工伤承诺书,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要是有违反法律的规定,那么该承诺书就是无效的,所以具体实践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按照《最高人民法...


·一、辞职和离职有什么区别?
      一、辞职和离职有什么区别?辞职、离职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劳动者提出解除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1、辞职即辞去职务,指的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不...


·委派人员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企业单位用工的形式有多种,有直接用工,劳务派遣用工,还有委派用工。每一种用工的劳动关系是不一样的,委派人员劳动关系是在原单位的,委派用工,是经过单位委派,分其他公司进行一些工作的形式。委派并不改变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具体的内容可以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委派人员劳动关系所谓劳动...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中对加班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此外,《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一、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工会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


·帮工代驾的法律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帮工代驾的法律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很多人由于自己驾车外出聚餐时因为喝酒的原因不能自己驾车回家,这时候我们就需要请代驾,但是代驾却在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且代驾也有朋友代驾,雇人代驾的情况,那么帮工代驾的法律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如果代驾帮工代驾的法律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