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计件工资的周六加班如何算加班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计件工资的周六加班如何算加班费?周六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倍计算,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种或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1) 能准确计量产品数量;(2) 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并能准确检验(3) 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取决于工人的主观努力;(4) 具有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较健全的原始记录;(5) 生产任务饱满,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和产品销路正常,并需要鼓励其增加产量。计件工资具有直接无限计件工资、有限计件工资、累进计件工资、超额计件工资等多种。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如果本用人单位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制度,那作为员工来讲,不可能不清楚自己的计件单价,不过,周六加班不是必须要支付加班费的,除了法定节假日之外,平时或周六周日安排加班的,随后只要有安排了补休就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劳动关系确认的时效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入职后,都会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以确定劳动关系。但是在一些不正规的小企业中,双方往往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样引发劳动争议的时候,如何确定劳动关系就成为了劳动者亟待解决的问题。那么劳动关系确认的时效是多久?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讲一讲。 一、劳动关系确认的时效是...


·进行劳动仲裁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进行劳动仲裁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在对劳动方面的争议进行处理的时候,按照规定必须要先进行劳动仲裁,之后不服仲裁裁决结果的,才可以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实践中,进行劳动仲裁需要当事人事先准备一些材料,那当事人进行劳动仲裁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进行劳动仲...


·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受保护的条件
       有的夫妻可能无法按照正常的步骤来生育子女,因此就只能通过医学手段,采用人工受精的方式来生育孩子了。实践中,想要人工受精所生子女也受到法律保护的,则就要符合相应的条件。下面我们为你介绍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受保护的条件。 一、人工受精所生子女受保护的条件 我国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对人...


·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一、非全日制劳动上下班路上受伤能认定工伤吗? 如符合条件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有哪几种形式?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的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新兴行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出来,因此所需要的就业岗位也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参加就业,而就业就会涉及到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因为就业就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使彼此的劳务关系有法律保障。那么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有哪些,下面将...


·富士康加班工资不发怎么办
      富士康加班工资不发怎么办国家规定劳动者一个星期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而在每日的工作中也有规定的工作时间,超过工作时间就算是加班,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最近却出现了工厂加班工资不发的情况,那么富士康加班工资不发怎么办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富士康加班工资不...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时限是1年《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


·个人到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个人到哪里申请工伤鉴定? 受伤害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


·员工的病假日工资怎么扣?
      员工的病假日工资怎么扣?员工请病假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个标准是企业支付病假工资的底限,企业可以支付高于此标准的工资。“如果企业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按照日工资80%发放,高于法定标准的,应当按规章制度支付工资。“另外员工当月已经出勤的天数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什么?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


·工程质量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质量注意事项有哪些? 虽然各类工程,为了使得其质量得到保障,在施工完成之后,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验收,但是并非是所有的工程在验收之后,就一定能保证不会发生质量事故,故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是比较多的,具体来说,工程质量注意事项有哪些? 工程质量注意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