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已经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已经租出去的房子可以抵押吗房屋出租是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使用权转让给房屋承租人的法律行为,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使用权由承租人享有;房屋抵押是在房屋所有权上设置的他项权利,当抵押人无法向抵押权人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实现抵押权,即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房屋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法律并不禁止用已经出租的房屋进行抵押担保,所以,已经出租的房屋是可以进行抵押的,用已经出租的房屋作为抵押担保的,抵押担保不影响原租赁合同关系,抵押的房屋被拍卖或者变卖之后,房屋的受让人应依法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直至租赁期限届满,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抵押不破租赁”。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二、房子抵押后还能出租吗1、房屋租赁在前,抵押在后,抵押不破租赁:即抵押权人主张房屋抵押权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享有继续租赁该房屋的权利。2、若抵押在先,租赁房屋在后,则房东有义务如实告知承租人该租赁房屋已抵押的事实。房东若已尽如实告知义务,则实现抵押权可以破租赁,即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过程中可以主张解除房东和承租人的租赁关系;若房东未尽如实告知义务,则在实现抵押权过程中,因抵押权人主张解除租赁关系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可以向房东追偿。对于买卖不破租赁,相信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但其实除了这一原则外,其实还存在抵押不破租赁的原则。也就是说,房子如果先被租赁给他人,之后又再被抵押的。抵押后依法拍卖或者变卖了,那么受让人也需要履行原来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义务,并且一直持续到该租赁合同期限届满。



·一、在离婚不分割房产行吗?
      一、在离婚不分割房产行吗?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时,双方或一方不想进行分割房产,则只需要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分割房产即可。二、婚前买房注意事项1、婚前买房婚后卖了再买房 留存证据避免变共同财产婚前一方买了房,若婚后再售后又购置共同居住的房屋,要保留证明财产前后...


·我们知道我国的房价随着我国经济增长一直在上涨,导致的结果就是
      我们知道我国的房价随着我国经济增长一直在上涨,导致的结果就是很多人买不起房子,同时也会为了房产而产生很多的纠纷,解决房产相关的纠纷就要使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上海律师房产纠纷怎么处理?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上海房产纠纷是怎样解决的? 房屋产权纠纷解决...


·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违法行为
      很多时候买卖二手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一般中介机构就收取相应的中介,但为了促成交易成功,有的中介可能会采取一些违法的手段。那现实中常见的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违法行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违法行为 二手房中介公司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应具备哪“五证”
          (l)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2)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市城市规划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


·父母离婚房子所有权公证给孩子吗?
      一、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孩子吗? 父母离婚房产是可以给孩子的,前提是双方都同意。 二、婚后房产,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情形 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房子过户费用多少,怎么计算
      所谓房子过户即将个人名下房产转移至其他人的名下。但是具体房子过户费用多少呢,您都知道房屋过是肯要缴纳费用的,并且不同房屋不一样,但是这个费用具体怎么算呢,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一同了解下房子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一、房子过户所需多少钱: (一)买房人应当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期满未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房屋的时候一般当事人都会就租赁的期限做出约定,而要是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前,也是允许当事人协商一致之后续签租赁合同的。但有的时候可能出现租房期满未续签的情况,那这种情况下什么时候可以解除合同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房期满未续签...


·郑州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
      离婚后的房产归属一般分为夫妻双方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但不论是哪一种,在确定房产归属后都没有结束,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个人名下,才算真正拥有了房产,以郑州为例,郑州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手续呢? 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


·开发商能否更改商品房设计
      开发商能否更改商品房设计 一、开发商能擅自更改商品房设计吗 开发商要将政府审定的小区规划等附在合同上,开发商不得擅自修改调整规划。在与购房者签订合同后,开发商对该商品房所属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进行调整涉及修改强制性指标的,修改道路系统、建筑和绿地布局...


·合同是有效保护合法权益的最佳武器,当房屋买卖有一方在签订合约
      合同是有效保护合法权益的最佳武器,当房屋买卖有一方在签订合约后出现违约的行为。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争执不下的问题。但是这时候按照合同进行协商往往是不可能的,我们大多数会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那么,房屋买卖 违约诉讼流程是怎么进行的?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第一步:遇到房屋买卖纠纷...


·一、婚前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一、婚前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其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