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的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房产能不能分割、怎么样进行分割就成为了男女双方争执的焦点。要解决房屋分割问题,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权属状态。那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呢?要是属于个人一方的房产,则离婚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不能分割的情况。现在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
首先,看房产证上产权登记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很多人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这是保障自己权益的有效方法。其次,婚后夫妻用共同财产购买并取得所有权的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双方均主张所有权的,可以竞价取得;一方主张所有权的,可对房产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的,可申请将房屋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再次,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可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最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的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保留出资凭证是非常重要的。出资凭证包括银行转账记录,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等。
二、离婚时房屋的权属怎么确定
离婚时确定房屋的权属,关键是确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在离婚时仅能对共同财产主张分割或处理,而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主张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对于以下情况取得的房屋,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房产。1、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在付清了全款并取得房屋产权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2、一方婚前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并且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与人只为夫妻一方的,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二)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房屋,不管是通过继承、接受赠与还是购买所得;不管购买的是公房、央产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二手房、商铺还是别墅;不管是一次性付清全款购买还是通过银行贷款按揭购买;均应当归为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列入财产分割范围。由于现在购买房产的方式已经不限于一次性支付全款了,因此就有可能出现一方婚前购买,而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当然,此时往往房产都是登记在了一方的名下,那么离婚对房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往往也是判给登记人所有,但此时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需要作出相应的补偿,同时就房产婚后增值的部分也是需要折价补偿的。



·一、北京大兴瀛海两限房是否可以对外销售?
      一、北京大兴瀛海两限房是否可以对外销售?1、可以买卖,但是有一些限制,从本质来说还是商品房,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但是,因为是低廉的限价房,所以国家对于限价房的买卖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制。2、两限房受5年内不得转让的规定约束,购买限价房在5年内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可向保障部门申请回购...


·房屋拆迁补偿申请书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补偿申请书是怎样的拆迁补偿申请各级政府:我叫×××为减轻社会负担,经过千辛万苦多方筹借资金,于2009年10月19日与他人签定并公证一份占地???余方,使用期为8年的一座院子的租用合同,并在其院内搭建厂房??余方,于××××年××月份正式投产加工×××。经过打拼苦心经营,...


·二手房买卖合同有瑕疵如何处理
      在二手房交易中,购房人和房屋的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由于不太了解房屋买卖合同或者不太注意,导致合同出现瑕疵。进而给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者纠纷。那二手房买卖合同有瑕疵如何处理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二手房买卖合同有瑕疵如何处理 二手房买卖合同出...


·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
      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 2.接受房地产买卖管理部门的相关检查和评价。 3.立契过户,买卖双方在契约上签名盖章。过户时,方持买卖合同和有关证件及资料到买卖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卖方须提交房子权证或确权证实;身份证或别的有用身份证实;房子权共有...


·借名买房合同中借名人的民事权益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第一,借名人与出名人的借名买房合同具有相对性、内部性,其借名买房合同并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 第二,《民法典》明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出名人依据法律规定的物权变动模式取得房屋所有权,申请执行人可以基于物权公信力申请执行,借名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应向出名人主张。 第三,借名人故意制...


·婚后借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后借款买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基于购买该财产而对外所负的债务包括银行...


·再婚后共同买的房子怎么继承?
      再婚后共同买的房子怎么继承?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况下,在公民死亡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比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死亡后,先将房屋属于另一方的分离出去,一般夫妻各占一半份额...


·已购买的二手房要如何退
      生活中,有许多人在购买二手房后,由于资金原因或者其他方面的考虑,想要退房,却苦于不知道该怎么退已购买的二手房。实际上,对于能否退掉二手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即退房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具体来说,已购买的二手房要如何退?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已购买的二手房要如...


·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2、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


·消费性购房现房优先权的保护
      1.买受人已交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商品房已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已取得该商品房的产权证。此情况下,买受人对商品房享有完整的所有权,即使房屋尚未交付,买受人也有权基于对抗其他各类优先权的权利,要求破产管理人优先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2.买受人已交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商品房已建成...


·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一、立遗嘱继承房产公证费怎么计算? 1、房产继承公证的费用 (1)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 (4)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