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姻诈骗罪可以报警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婚姻诈骗罪可以报警吗?婚姻诈骗罪是可以报警的,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从刑法条文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及特殊主体身份,比如职务犯罪中的犯罪主体规定等等。在诈骗犯罪中,将诈骗犯罪的主体进行限制没有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或近亲属间的故意伤害犯罪,被刑事追究的也不乏其例,只是在处理上考虑双方的特殊关系,与在社会上作案予以区别对待。婚姻关系并非是免责条件,如果因为有婚姻关系,就把诈骗犯罪的主体要求为非婚姻关系的双方主体,显然违背了刑法关于诈骗罪为一般主体的规定。那么,如何准确把握处理以婚姻骗财的案件,区别不道德婚姻还是诈骗犯罪,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和判断。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第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综上所述,许多单身的人为了能够尽快结婚却忘记了婚姻的感情基础,在别人的蒙骗下给了钱财不仅是物质上的损失,虽然国家不管人们的心理上的伤害,但是对于钱财上的诈骗行为是被定义为是犯罪的,婚姻诈骗在被发现后也应该马上报警让警方进行调查。



·起诉离婚开庭前调解吗?
      起诉离婚开庭前调解吗?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在婚姻生活中,双方难免会有一些冲突和纠葛,有时逞一时之...


·在哪些情形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在哪些情形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民法典》第1067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抚养费的给付期...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在能离吗?
      现代社会离婚率较以前更高,许多夫妻由于无法调和的矛盾而选择起诉离婚。但现实中会发生一方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却失踪或由于不同意而不出庭的情况,那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在能离吗?相信您对这个问题都会比较感兴趣,我们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在能离吗? 1、...


·离婚再婚财产属于两个人的吗?
      离婚再婚财产属于两个人的吗二婚离婚财产分割和一婚财产分割是一样的。结婚后他们两位的收入就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有过错一方抚养费比例是多少?
      一、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有过错一方抚养费比例是多少?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应该要多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


·离婚后拖延抚养费的话应该怎么办?
      离婚后拖延抚养费的话应该怎么办? 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如果对方有支付...


·律师会见后家属怎么操作?
      律师会见后家属怎么操作? 一、律师会见后家属怎么操作? 与律师进行沟通,了解案情的进展,配合律师展开工作。 在第一次律师会见后,一般情况下律师会传达一些家事,对于案件的罪名等概要情况在依法执业的前提下,会告诉当事人家属。 家属委托律师后,是对于被羁押人交待的事项,如取回临...


·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
      在对孩子抚养费进行计算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因素比较多。而通常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出来的数额,也就是最终需要给的数额。而按照法律的规定,父母支付孩子抚养费一般只用支付到18周岁成年为止。实践中关于抚养费的计算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带来最新抚养费的计算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最新抚养费的...


·结婚不到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当今社会,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婚姻的观念也越来越开放。生活中,各地的离婚率高居不下,对于有的年轻人来说,可能结婚时间还相当短,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的时候,不论是哪种原因都会牵扯到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结婚不到三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呢? 结婚不到三年离...


·需要。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
      需要。如果一方不支付抚养费,那举证责任在于没有实际抚养子女这一方,抚养孩子一方只需要说没给即可,不需要举证。如果另一方说给过了,或者给过一部分了,那都需要自己来拿出给付过抚养费的证据。《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怎么走?
      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怎么走? 一、公民申请国家赔偿怎么走? 公民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个月内按照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