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强制执行拿抚养费需要什么手续如果申请强制支付抚养费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怎样强制执行拿抚养费需要什么手续如果申请强制支付抚养费,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有:1、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执行申请书。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判决书或调解书)。4、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以上是必备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你有能力,还可以提供对对方的电话号码,财产线索,以利于法院的执行。申请执行人不用向法院交预交申请费。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应该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主张,如果法院依法判决另一方应当支付,对方不主动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一方申请下,强制执行。在我国离婚的双方,应积极的保护自身的子女合法权益。对这类子女进行相应的抚养,抚养的金额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情况和支付一方的经济收入决定这类抚养费的多少。如不支付这类费用的,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



·事实婚姻属不属于破坏军婚
      事实婚姻属不属于破坏军婚 一、事实婚姻属不属于破坏军婚 根据我国法律,事实婚姻也是破坏军婚的情形之一。 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以下有三种情形: 一是重婚,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


·一、夫妻互立遗嘱离婚后还有效吗?
      一、夫妻互立遗嘱离婚后还有效吗?有效的,只要双方在离婚后对于遗嘱中的处分自己财产的那部分内容没有做修改或者是没有重新立遗嘱。如果离婚后财产的分割与遗嘱有不一致的地方,那么遗嘱当中与后来发生情况不一致的部分是无效的,同时你们也可以在离婚时再联合撤销遗嘱。离婚不能改变子女同父母的血缘...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女方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1、写民事诉状。 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 (1)请求离婚; (2)小孩的抚养问题; (3)财产依法分割; 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 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


·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
      孩子不满两岁抚养权归谁 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后果,由夫妻一方照顾未成年子女,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成为大部分离异家庭的选择。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安排,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什么情况下离婚会要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会要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离婚可以索要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赔偿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


·被告不接电话不拿传票怎么离婚?
      被告不接电话不拿传票怎么离婚?被告有准确的地址并通知到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一)本人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


·军人离婚子女抚养费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军人离婚子女抚养费数额标准是怎样的 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及各方承担的份额,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必要的抚养费也是子女生存、接受必要教育的基本保障。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1、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以后还能再要吗?
      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必须协商或诉讼判决的关键性问题,除了极少数夫妻双方共同抚养的情况以外,大多数夫妻都是选择孩子随其中一方生活抚养,另一方定期支付抚养费用,但在实际中,有时由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条件远好于对方或其他原因,抚养方放弃了对方支付抚养费的要求...


·一次起诉离婚后多久可以二次起诉
      在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下,即使法院受理了案件,但最终也是有可能不准许夫妻离婚的,此时可能之前的原告又想要进行第二次起诉,对此我国法律中作出了时间要求,那一般一次起诉离婚后多久可以二次起诉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一次起诉离婚后多久可以二次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


·一、二次起诉离婚理由及内容应包含哪些?
      一、二次起诉离婚理由及内容应包含哪些? 第二次起诉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之前已经写过离婚诉讼书了,但是法院驳回了自己的离婚请求,所以才会有第二次离婚诉讼书的出现,那么第二次离婚诉讼和第一次离婚诉讼的书写有什...


·离婚提出赔偿条件都?
      离婚提出赔偿条件都有哪些 一、离婚提出赔偿条件都有哪些 (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 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态均为故意,没有过失的情况。也即是说,实施《婚姻法》46...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