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了前夫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了前夫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可以拒绝,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也不会支持变更抚养权。《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二、民事诉讼被告举证的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目前,在民事诉讼中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2、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3、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4、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5、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6、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7、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针对前夫想要回孩子抚养权的这种想法,具体要怎么办其实要看当事人自己的态度了。一般来说前夫肯定也是先跟自己协商的,如果自己不同意可以不用理会前夫,问题是前夫能证明自己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法院会强行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上海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上海独生子女证如何办理? 1、符合规定拟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公民,向本人户籍地或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但夫妻双方均为本市户籍的,向女方户籍地或其中一方办理了现居住地登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2、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申...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一、男方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1、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3、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对市场的管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更加关注对市场的管理,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都会遇到将工程进行外包这样的情况,这样做能够更好的进行工程建设,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具有一定范围,那么建设工程承包范围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建设工程承包范围是怎样的 ...


·羁押期间家属可以进行探视吗
      看守所羁押能否探视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


·一、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给对方?
      一、离婚后抚养费怎么给对方?(一)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


·离婚举证要法
      离婚举证要法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


·没有离婚又与他人结婚有没有重婚罪
      在我国一直施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如果因为夫妻感情破裂,但是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再与他人共建家庭,在我国这是属于犯罪行为。没有离婚又与他人结婚有没有重婚罪?关于此问题,下面就由本网站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一、没有离婚又与他人结婚有没有重婚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


·离婚财产分割是以买时价格分的说法是否正确
      在离婚案件里面,因为婚姻关系里面的涉及太多需要结局的法律问题,特别是财产,财产分配时的根据就更加重要,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是以买时价格分这种说法是否正确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离婚财产分割应该 按照申请离婚时的价格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


·结婚证的登记程序
      结婚证的登记程序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


·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是婚前财产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以后,一般来说,会将夫妻间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在现实生活当中,有些夫妻在结婚三年以后,就因为各种不适应选择离婚,但是结婚仅仅三年,在财产分割时,如果有些财产是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法院会如何判决很多人不清楚。所以,我们针对结婚三年离婚财产是婚前财产怎么办的问题做出介绍。 ...


·一、起诉离婚支票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么?
      一、起诉离婚支票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么? 起诉离婚支票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所谓财产保全是指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而采取的诉讼上的保护性措施。如在离婚案件中,夫妻一方往往恃强凌弱,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隐藏、处分、转移,从而往往导致对方在法院判决后分割共同财产时已使判决变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