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该如何处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该如何处罚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对中止犯采取这种立场,完全是出于实现刑事政策公平正义价值的考虑—既对中止犯网开一面,鼓励其及时悬崖勒马,在犯罪结果出现前放弃继续犯罪或者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又对那些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犯罪人保留适当处罚余地,从而避免放纵犯罪的不公正现象发生。《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吗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身意志而放弃犯罪的行为,所谓出于自身意志,是指犯罪分子出于自身认识的主观因素,而非出于非主观因素的外在因素而自动放弃犯罪的。如某人意欲行凶杀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出于自身原因而放弃了行凶杀人的犯罪行为,某人的行凶杀人犯罪行为目的未达到,未达到目的的原因不是外在因素所致,而是在完全有条件达到行凶杀人的犯罪目的之前,出于主观原因而自动中止,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实践中,要是成立未遂犯的话,一般是比照既遂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如果是成立中止犯的话,那情况就不同了,由于此时是行为人自己主动自愿的放弃犯罪,于是在处罚上面自然就会比未遂犯更轻一些,甚至在成立犯罪中止而且没有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免除处罚。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根据《刑法》第24条中的规定来看,若是可以认定行为人成立犯罪中止的话,之后对其的处罚需要看是否造成了损害后果。在犯罪中止但造成了损害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减轻处罚。但如果是犯罪中止而且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对其免除处罚。一、中止犯罪没有造成损害要如何处理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对中止犯采取这种立场,完全是出于实现刑事政策公平正义价值的考虑—既对中止犯网开一面,鼓励其及时悬崖勒马,在犯罪结果出现前放弃继续犯罪或者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又对那些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犯罪人保留适当处罚余地,从而避免放纵犯罪的不公正现象发生。《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吗自动放弃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身意志而放弃犯罪的行为,所谓出于自身意志,是指犯罪分子出于自身认识的主观因素,而非出于非主观因素的外在因素而自动放弃犯罪的。如某人意欲行凶杀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出于自身原因而放弃了行凶杀人的犯罪行为,某人的行凶杀人犯罪行为目的未达到,未达到目的的原因不是外在因素所致,而是在完全有条件达到行凶杀人的犯罪目的之前,出于主观原因而自动中止,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实践中,要是成立未遂犯的话,一般是比照既遂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如果是成立中止犯的话,那情况就不同了,由于此时是行为人自己主动自愿的放弃犯罪,于是在处罚上面自然就会比未遂犯更轻一些,甚至在成立犯罪中止而且没有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免除处罚。



·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什么?
      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什么? 串通提供公民信息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


·新刑法逃税罪怎么判刑?
      新刑法逃税罪怎么判刑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


·我国刑法对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我国刑法对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我国刑法对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


·触犯骗贷案怎么量刑处罚?
      骗贷案其实就是指贷款诈骗罪,也就是行为人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采用一些虚假的理由、文件、合同等,骗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信任,从而获得贷款。根据法律中的规定,要求此时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之后,那么才能认定为犯罪。那一般骗贷案怎么量刑处罚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贷款诈骗...


·法律规定盗窃罪是不是亲告罪?
      一、法律规定盗窃罪是不是亲告罪? 根据法律的规定盗窃罪不是亲告罪,亲告罪主要有: 1、侮辱罪(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诽谤罪(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虐待罪(虐待行为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的除外);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
      按照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时候,需要股东按照比例出资,并完成验资报告。股东可以选择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出资,但是不能虚假出资。现实生活中,有些股东为了逃避出资义务,虚假出资,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那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


·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克构成犯罪
      非法持有冰毒多少克构成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构成犯罪的条件之一的毒品要达到一定的数量。据《刑法》第348条的规定,非法持有甲基苯丙胺(即冰毒)50g以上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10g以上不满50g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不满10g不构成此罪,但可能会...


·抢劫罪法定八种加重情节
      (一)入户抢劫的这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发情形。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场所,如单位的办公楼、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否则,有悖立法原意。对“入户”不能仅理解为进入住宅房间或者室内。对于抢劫独门独院...


·河南省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盗窃罪现在是很猖狂的,所以在法律的制定上也是比较严苛的,那么河南省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般的是在盗窃的数额以及次数之间来进行判断的,一般的数额较大的在拘役在3个月以及6个月左右的,如果涉及的案情严重的会在这个基础上在加大处罚的力度的。 2017河南盗窃罪量刑标准 河...


·非法集资出资人有罪吗
      无罪,非法集资的出资人为受害人。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的渠道,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行为实质所在。《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书有没有例文?
      众所周知,故意伤害罪是指在清楚自身行为的前提下,故意对他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这种罪行一般在一审中很难得出结果,需要有判决书,那么,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决书有没有例文?任何判决书都是有例文的,故意伤害罪也不例外。 我们今天整理了很多故意伤害罪的例文,一起看一下。 一、法院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