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投案自首能减刑多少 投案自首的相关量刑规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自首属于法定的量刑情节之一,一般要是可以认定罪犯具有这样的情节,那在实际判刑处罚的时候,往往就会从轻或者减轻进行处罚。那究竟投案自首能减刑多少呢?而目前对投案自首的量刑又是如何规定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投案自首能减刑多少
犯罪分子自首后一般可以得到从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也有的犯罪分子自首后没有得到从轻处罚,这是因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处罚,而不是必须从轻处罚。我国刑法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要对犯罪后自首的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行为后果极其严重,虽然具有自首情节,但若将自首情节放到整个犯罪情节中考察,不足以成为犯罪分子从轻根据的,则不从轻。
二、投案自首的相关量刑规定
对于自首情节,结合自动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供述犯罪事实的完整性、稳定性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比例。(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5)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6)其他类型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7)犯罪较轻(指法定刑幅度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的自首,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8)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15、被告人亲属以不同形式送被告人归案或协助司法机关抓获被告人,不能认定为自首的,考虑到被告人亲属支持司法机关工作,在决定对被告人的具体处罚时,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16、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比例。(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3)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减轻处罚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除了自首之外,其实立功也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当然实践中不管是自首行为还是立功行为,其实都是要作出专门的认定之后才行,并不是罪犯说自己有自首或者立功就可以减轻处罚。



·刑事拘留如果批捕是肯定要判吗?
      一、刑事拘留如果批捕是肯定要判吗?通常检察院批捕,是应该掌握了初步证据的。但是,最终是否定罪,是需要法院来作出判决的。因此,不能说检察院一旦批捕就一定会判刑,只能说实践中检察院批捕后法院最终定罪的比例很高。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


·哪些不是单位犯罪 不属于单位犯罪的有哪些
      哪些不是单位犯罪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走私行为的次数、频度、持续时间、...


·同时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怎么执行?
      同时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怎么执行?《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


·行政拘留律师能否会见有哪些法律依据?
      行政拘留作为一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种处罚方式,被公安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时大量的使用。一是为了让犯罪嫌疑人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另外也是为了更好的警示您要远离犯罪。那行政拘留律师能否会见有哪些法律依据针对这一问题为您详细的解答。 一、行政拘留律师可以会见吗? 被公安机...


·受贿罪主体有哪些
      一、受贿罪主体有哪些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即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完全属于国家的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一、哪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为人以将要实施的积极的侵害行为,对财物所有人或持有人进行恐吓。例如,以将要实施杀害、伤...


·入室抢劫量刑是什么,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现在已经进入了和平年代,但是社会仍有很多不安定的因素的产生。比如盗窃,抢劫,相对严重的还有入室抢劫。我们都在疑惑,遇到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办。我们该如何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带您聊聊入室抢劫量刑的相关知识。我们期待此次回答能给您带来帮助,详情请继续向下阅读。 一、入...


·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该怎么处理
      有的罪犯因为满足条件因此被监外执行了,但此时他却不安分,又到处惹是生非,然后再犯罪。那一般要是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监外执行期间再犯罪该怎么处理 监外执行又犯罪的,被收监羁押,未执行刑期及新犯罪判决刑期...


·减刑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虽然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减刑一般每次不能超过1年,但在服刑期间罪犯其实是可以进行多次减刑的。不过减刑也要区分适用的对象,而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被减刑。那究竟减刑适用的对象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减刑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依...


·缓刑一年会改判拘役么?
      缓刑一年会改判拘役么?已经是缓刑,这种情况一般改不了。只要是构成犯罪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自首自己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只能作为量刑情节,法院判决没有错误的话既不会改判也不会撤销。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


·服刑期间假释多久可以申请一次
      一、服刑期间假释多久可以申请一次?假释在罪犯执行了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后才能申请,假释是由监狱机关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的。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