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合作合同要包括什么内容?要样本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建筑工程合作合同要包括什么内容?要样本吗?

建筑工程合作协议书

甲 方 : 身份证号

乙 方 : 身份证号

丙 方 : 身份证号

丁 方 :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合作承包 工程,在不违反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进行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工程利润的最大化。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包工包料的方式合伙承包 工程,对外以 公司的名义出现。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各出25%,计人民币 元( 元 )作为本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信誉押金和本工程前期启动资金,后期因工程进展需要各方以同比例方式继续投资。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各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种成本(工程中介费,建筑公司挂靠费、税金、施工班组劳务费、施工机械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施工水电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维护设施费、预结算费用、招待费,以及各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均占25%。

2、债务承担: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成本工程出现亏损或施工中间出现的有关处罚,按各方合伙人由合伙盈利偿还,合伙盈利不足清偿时, 以押金承担责任各占25%。

第六条 各方的的权利

1、甲方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负责工程的全面工作;

(2)对合作事业进行管理;

(3)对各项开支进行签字;

(4)支付合伙债务;分配合伙盈利。

2、乙方的权利:

(1)全面工程施工进展的管理;

(2)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3、丙、丁方的权利:

(1)各种材料的进出购销;

(2)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三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任何一方在同一工程项目地与他人合作。

3、禁止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不利时退伙。

5、如合作双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2倍赔偿。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各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 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清算后如有亏损, 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前期资金承担。

第九条 纠份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 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当地人民法院。

第十条 本协议自与 订立合同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盖章) 乙方签字:____(盖章)

丙方签字:____(盖章) 丁方签字:____(盖章)

年_月_日

建筑工程合作合同书除了有两方合同以外,还有多方合同,多方合同相对来说更加复杂,因此我们为您整理的是建筑工程合作协议书中的多方协议。其中要包括的是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合伙项目、合伙经营宗旨、合伙经营期限、出资额、方式、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以及重要的各方之间的权力义务,及最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是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违约责任。但是具体实施过程中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如果您还存在疑问的话


·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对自己有利?
      工伤鉴定什么时候做对自己有利? 主体及相互间关系不同。工伤发生在劳动关系中,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公伤发生在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其工作人员之间,这种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带有行政属性。确定待遇的依据不同。工伤待遇由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行政法规确定。公...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是什么? 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的一项公共利益建设,是为了能够有效防范雨季到来的洪涝灾害问题,保障人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此,国家对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要求非常严格,并且针对质量事故发生所造成的伤害损失,进行法律规定。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依据...


·2023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发生工伤后,人们一般先要进行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工伤的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作为工伤处理中较为重要的部分,一直都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可是现实中很多人对此不很了解。那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 2018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


·在我国已经办了入职可以辞职吗?
      在我国已经办了入职可以辞职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刚刚入职尚未上班,劳动者想离职的,直接和用人单位沟通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没有上班所以不存在工作交接的事宜,如果劳动者已经领用相关的工具等应当退还给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


·工伤与劳动关系有何联系?
      我国对于劳动者的保护十分详尽,除了规定了各种社会保险,还规定了了劳动者受到工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或者补偿金。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如果提起诉讼要求工伤赔偿的,需要证明与被告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工伤与劳动关系有何联系?我们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


·正式员工残疾人能被辞退么
      正式员工残疾人能被辞退么不可以。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产生了工伤鉴定结果都有什么后续程序
      产生了工伤鉴定结果都有什么后续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


·关于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关于工程质保金规定有哪些 一、工程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意思 “质保金”是信誉录会员对自己企业信誉的质量保证金。信誉录会员不仅要接受信誉评分、交易评价的监督,同时要接受质量保证金的监督。如果信誉录会员在合作的过程中违反了规则,则需要扣除其相应的质保金作为处罚。 有两种不同的含义...


·工厂倒闭赔偿金怎么算?
      工厂倒闭赔偿金怎么算? 一、什么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


·劳动仲裁申诉期限是多久?
      劳动仲裁申诉期限是多久?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事实劳动关系时间判定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事实劳动关系时间判定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