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合作合同要包括什么内容?要样本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建筑工程合作合同要包括什么内容?要样本吗?

建筑工程合作协议书

甲 方 : 身份证号

乙 方 : 身份证号

丙 方 : 身份证号

丁 方 :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合作承包 工程,在不违反现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进行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工程利润的最大化。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包工包料的方式合伙承包 工程,对外以 公司的名义出现。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

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各出25%,计人民币 元( 元 )作为本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信誉押金和本工程前期启动资金,后期因工程进展需要各方以同比例方式继续投资。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各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本工程,在扣除各种成本(工程中介费,建筑公司挂靠费、税金、施工班组劳务费、施工机械租赁费、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施工水电费、办公用房租赁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维护设施费、预结算费用、招待费,以及各方认可的用于本工程的各项开支)后,所获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均占25%。

2、债务承担: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如成本工程出现亏损或施工中间出现的有关处罚,按各方合伙人由合伙盈利偿还,合伙盈利不足清偿时, 以押金承担责任各占25%。

第六条 各方的的权利

1、甲方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负责工程的全面工作;

(2)对合作事业进行管理;

(3)对各项开支进行签字;

(4)支付合伙债务;分配合伙盈利。

2、乙方的权利:

(1)全面工程施工进展的管理;

(2)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3、丙、丁方的权利:

(1)各种材料的进出购销;

(2)听取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三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任何一方在同一工程项目地与他人合作。

3、禁止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不利时退伙。

5、如合作双方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2倍赔偿。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各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 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清算后如有亏损, 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前期资金承担。

第九条 纠份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 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当地人民法院。

第十条 本协议自与 订立合同之日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 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盖章) 乙方签字:____(盖章)

丙方签字:____(盖章) 丁方签字:____(盖章)

年_月_日

建筑工程合作合同书除了有两方合同以外,还有多方合同,多方合同相对来说更加复杂,因此我们为您整理的是建筑工程合作协议书中的多方协议。其中要包括的是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合伙项目、合伙经营宗旨、合伙经营期限、出资额、方式、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以及重要的各方之间的权力义务,及最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是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违约责任。但是具体实施过程中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如果您还存在疑问的话


·建筑施工安全资料包括哪几项 ?
      建筑施工安全资料包括哪几项 ?一、建筑施工安全资料包括哪几项 1、施工安全管理资料。施工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及检测机构的相关资质证书;项目管理人员相关的资格证书;各级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安全检查记录等等。...


·业绩不达标可以克扣工资吗
      业绩不达标可以克扣工资吗 为方便考察员工的工作,很多岗位都会要求业绩。但是,在一些不正规的公司里,一般要求业绩达标才能拿到全部的月薪,换个说法就是,业绩达不到,公司就可以按照规定扣工资了。 现在业绩直接与工资挂钩,但是业绩不达标能否扣工资,还得看回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约定而定。...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有权辞职吗?
       劳动合同是限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与义务的文书。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处罚。那么单位不签劳动合同职工有权辞职吗?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选择去留的自由,且有要求获得赔偿的权利。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


·劳动合同法社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劳动者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重要法律文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后,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不缴纳社保,企业涉嫌违法。这方面,劳动合同法也有所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社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劳动合同法社保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


·一、因为生病解除劳动合同会得到怎样的赔偿?
      一、因为生病解除劳动合同会得到怎样的赔偿?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且在医疗期后解除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医疗期内解除,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


·承包工程合同毁约违约金是多少?
      承包工程合同毁约违约金比例是多少?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如工程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竣工,发包方会要求承包方承担工期违约责任,承包方会要求发包方赔偿其停工、窝工损失。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中约定了违约金...


·依法辞退正式员工要提前几天通知
      依法辞退正式员工要提前几天通知 一、依法辞退正式员工要提前几天通知? 依法辞退正式员工不需要提前通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


·临时工工资怎么入账?怎么计算?
      一、临时工工资相关政策 2008年修订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工资性支出做出了这样的规定:企业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这里提到“受雇员工”的劳动报酬也应作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受雇员工”是...


·劳动者在聘期内想跳槽该怎么办
      聘期一般就是劳动合同里面约定的期限,通常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但有的劳动者可能在聘期内就有跳槽的想法,此时劳动者在聘期内想要跳槽的话应该怎么办呢?现在,就请跟魏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劳动者在聘期内想跳槽该怎么办 首先,根...


·事实劳动关系法的构成要件
      事实劳动关系法的构成要件 首先,已经存在劳动行为。劳动关系的对象指向的是劳动行为,该行为的形成、存在以及终结是形成劳动关系的重要标准。只有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通过支付相当的体力和智力,完成用人单位布置的工作内容,创造了劳动成果,并归用人单位所有,才意味着劳动者已经向用人单位...


·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一、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