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措施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措施有哪些

大型工程的建设关系到很多方面,一旦出现问题,会造成巨大损失,所以所建设的工程的质量是十分重要的,所以也相应的出台了一些确保工程的质量与工期的措施,来确保工程能够在制定时间内确保质量的完成,那么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措施有哪些呢?在下面的文章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措施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

2、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

3、建筑工程质量应按以下要求验收:

(1)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二、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1、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2、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3、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4、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5、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6、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根据上文介绍,相信您已经对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措施有哪些有了一定的了解,想要确保工程的质量,要从各个方面都确保质量,例如施工的材料、施工的技术等,如果工程在竣工后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是不符合要求的缺陷,施工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并且进行维修。


·工期纠纷解决方式是怎样的
      工期纠纷解决方式是怎样的 施工双方在工程施工前都会签订合同,约定开工、完工、竣工验收日期,同时约定工期顺延与延误的相关条款。但在实际操作中仍会出现关于工期纠纷解决的问题,影响工程的结算和付款,那么该如何认定工期呢?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认定工期的相关知识。 一、认定开工日...


·在我国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么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
      在我国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么烟台辞职需要劳动合同。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辞职后劳动合同怎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很多时候,如果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伪造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仅在单方面损害了当事人的权益,还会以已经解除劳动合同拒绝支付相关的赔偿金。那么,伪造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呢?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相关问题的介绍,希望能为您提供到帮助。 一、伪造解除劳...


·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中规定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主体是比较多的,包括用人单位、工会组织以及受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但不同主体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要求不同,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规定时效申请。而在申请的过程中也需要搞清楚工伤认定流程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职...


·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是如何规定的
      相信进入职场的小伙伴都了解这个劳动合同,在正式入职前需要签订一个劳动合同书,这也是法律规定所必须的,每家企业对这个劳动合同书的规定都不一样,除了满足法律要求的必备条件外,还有根据其自身特点所规定的条件,今天我们主要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南通市的劳动合同,看看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现实中,为更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公司的损害。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中规定,公司辞退员工的必须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究竟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1、严重违反...


·公司工作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当我们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往往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了?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工作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


·一、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有没有补偿?
      一、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有没有补偿?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没有依法签订劳...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指定的工作并获取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下面这些可以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卡、工资存...


·劳动合同中岗位是否需要明确劳动合同上必须载明具体
      劳动合同中岗位是否需要明确劳动合同上必须载明具体的岗位;除了岗位,还应该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薪资待遇、签订双方的基本信息等,这些都是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


·根据我国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
      根据我国实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