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农村建设,拆掉老房统一建设村居,补偿怎么给才合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新农村建设,拆掉老房统一建设村居,补偿怎么给才合理?  目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拆除农村的老房子主要有以下几类情况:  1、新农村建设占地,需要拆除老房;  2、农村无人居住的空闲老房;  3、即将倒塌的危旧老房;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是目的是为了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然而农村无人居住的空闲老房以及即将倒塌的老房子都严重影响到农村的人居环境,所以这些房屋在都将会被拆除,同时国家出台农村空闲房屋整治措施,以上两类在农民朋友自愿的情况将会予以拆除处理,同时会给予一定的补偿!  新农村建设占地也是属于国家建设需要的用地,可以对农村的土地以及农民朋友的房屋进行征收,在《宅基地管理法》中也提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旧村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原宅基地人应当俯冲。但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了农民朋友的土地以及宅基地,需要对土地使用权人予以适当的补偿,同时土地上附着物以及房屋也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偿,但目前许多农民朋友却反应没有获得补偿,其是这主要是补偿方式而决定的!  目前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占用农民土地以及宅基地的补偿方式主要分为两大类:  1、直接经济补偿:农民朋友的土地、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土地以及土地附着物还有被拆除的房屋都将会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实际的经济价值予以直接的经济补偿!  2、置换房屋:新农村建设占用土地和房屋之后,除开经济补偿之外,还有一种补偿方式就是置换新农村的房屋,目前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于被占用土地的农民可以按照补贴置换房屋,实行多退少补制度,而对于居住在危房中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等家庭,也可以选择入住新农村房屋,同时原本应当获得补贴在保障生活水平的同时,实行差价补偿!  二、违规修建的房屋  根据国家的《土地管理法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建造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拆除在违法用地上新建的房屋。这类的房子将不会给予经济补偿。  在农村,很多宅基地、农场都是非法占用耕地,并且未经允许。所以如果有这类的房屋可能面临着被拆除的危险,而且没有经济补偿。  补偿时补偿款或是房屋置换,拆迁方都会和被拆迁人进行协商,如果不满意补偿,不要在协议上签字,要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再次协商不成功时,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在疫情期间出租房免租金吗
      在疫情期间出租房免租金吗?(一)对于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已有明确行政管控政策导致无法实现使用目的,则应当免除租金;此种情况是指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的情况。如根据政府的要求关停的网吧、KTV、酒吧、电影院、大卖场、餐...


·女方要求结婚登记前过户房产合理吗?
      女方要求结婚登记前过户房产合理吗? 一、女方要求结婚登记前过户房产合理吗? 如果你愿意,把这个房子算做你女朋友的个人财产那你就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


·购买精装修房需要注意什么
      给房屋进行装修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因此有些人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往往会选择直接购买精装修房,这样就可以省去装修的步骤。但此时购买已经装修好的房屋,在选材用料上面,可能购房者也不是很清楚,因此就需要格外小心注意了。那究竟购买精装修房需要注意什么地方呢?我们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


·回迁房几年下房本,购买时有哪些风险?
      说到回迁房相信您还是比较的熟悉的,有一点类似于您都了解的拆迁安置房,但是和拆迁安置房相比,回迁房有着自己独特的有点,那就是回迁房是可以拿到相应的房产证的,但是回迁房想要拿到房产证的话比商品房要麻烦一些,要等的时间长一些,那么回迁房几年下房本,购买时有哪些风险? 一、回迁房几年下房...


·相信多数的人基本上在购买新房子的时候
      相信多数的人基本上在购买新房子的时候,内心肯定是激动和忐忑并存的。激动的是购买了新房以后在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居住到自家的房子当中,而比较忐忑的原因是,很多第一次买房的人对买房的交易流程非常的陌生,对各种事项都是充满疑惑的。比如说,在我国买房子什么时候交首付? 在我国买房子什么时候交...


·商品房屋买卖合同
      商品房屋买卖是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很火爆的行业,为了规范商品房屋买卖这种行为,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签订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一个法律依据,接下来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商品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资料。 商品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


·没钱给抚养费法院要拉黑后可以买房子吗?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离婚的时候双方当事人法院通常判决支付子女一定的抚养费用,但是实际上很多人都是没有钱给予抚养费用的,因此您想知道一下没钱给抚养费法院要拉黑后可以买房子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没钱给抚养费法院要拉黑后可以买房子吗? 不可...


·农村无证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虽然我国农村的经济在不停的发展,房屋买卖也越来越频繁,但是在我国农村,还有一种房屋买卖的类型,就是农村无证房屋买卖。这就带来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其中您最关心的莫过于:农村无证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会有哪些风险? 一、我国法律对农村无证房买卖合同效力的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


·新婚姻法一方全额买房加名字离婚如何分割?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的再婚率也逐步的提高,离婚之后再结婚,对于这样的现象,法律有明确的规定。那么...


·房屋租赁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多少年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


·农村没有房产证的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农村没有房产证的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分配方式:1、夫妻双方协商处理。针对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达成一致。如果双方对房屋存在争议,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归属双方协商解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