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事人就房屋租赁的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的时候,此时最好将约定的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当事人就房屋租赁的相关问题达成一致的时候,此时最好将约定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也就是签一份房屋租赁协议。不过提醒各位的是,签房屋租赁协议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该注意哪些事项吧。
一、签房屋租赁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租赁不仅须由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而且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
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承租人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又不见踪影,因此,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2、一定要写明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二、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2、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3、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4、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在签房屋租赁协议之前,了解清楚协议应当包括的内容,同时也要注意其中的注意事项,否则的话签订的租赁协议,不仅无法保护自己的利益,还有可能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如果离婚房子一人一半吗?
      在许多人看来,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在财产的分割上应遵循一人一半的原则。这在我国法律中也是有依据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那离婚房子一人一半吗?事实并非如此,房子作为不动产,情况较为特殊,它涉及到购买时间,出资方式,不同的情况房产的分割方式不同。我们一起来了...


·怎样规避二手房按揭风险
      公民购买二手房,要是发现自己资金不够的话,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不过申请贷款也是要符合条件的才能得到批准。而这时也容易产生一些风险,对于购房者来讲应该怎样规避二手房按揭风险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样规避二手房按揭风险 1、一般情况下,办理二手房按揭,交易双方应该...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情况都有哪些?
      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情况都有哪些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


·一、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一、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离婚时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吗? 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并不一定就是一半。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一、被继承人去世房子遗产税怎么计算?
      一、被继承人去世房子遗产税怎么计算? 我国目前还尚未开始征收遗产税,遗产房过户的费用主要是: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如何处理
      

1.区分定金与订金。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买受人(购房者) 与出卖者(开发商)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般出卖人会要求买受人与之签订《房屋认购书》并按房款的一定比例向其交纳“订金”或“定金”。但是,“订金”和“定金”的法律意义是决然不同的。

 ...


·贷款购房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现如今,房价高涨,对于大部分工薪家庭来说,要拿出几十万的买房钱都是不容易的,那么如何买房呢?最为普遍的,也是最为您受欢迎的便是贷款购房。那么贷款购房流程是怎样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贷款购房流程是怎样的? 1、贷款申请及初步评估。手续和文件:...


·在我国关于房产他项权利有什么用
      根据我国土地他项权证我们可以明确了解到有关他项权利的相关法律规定,人们通过对房屋的抵押等,抵押者就没有对该房屋的他项权利的使用。那么在我国关于房产他项权利有什么用?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有关内容,希望可以为您解答疑惑。 一、在我国关于房产他项权利有什么用 关于房屋他项权利有什么用有...


·一、离婚过户按揭房产证怎么办?
      一、离婚过户按揭房产证怎么办?第一, 准备材料。离婚房产过户材料包含: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委托人办理过户,除了以上资料还应该携带委托书及个人身份证明。第二, 办理过户。申请人准备好申请材料之后,到房管部门...


·一、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毁约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毁约吗?房屋租赁合同是不能毁约,对于毁约者肯定要承担赔偿的责任;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


·兄妹房产继承纠纷如何解决?
      兄妹房产继承纠纷如何解决?兄妹房产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并且申请财产保全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继承父母房产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