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协议书自己写还是到法院领取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协议书自己写还是到法院领取?自己写就可以。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是由夫妻亲自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就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应包括的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二、办理协议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写离婚协议书的话也并不需要当事人有多么专业的法律知识,大多数人了解了离婚协议书中应该具备的这些基本条款,以后都能写好,但写离婚协议书不是自己一个人能全权做主的,既然是协议离婚,很多问题都得两个人协商一致了才行。



·离婚协议怎么签?
      在了解离婚协议怎么签的问题时,可以从离婚协议应该包含的内容进行分析,同时也可以看看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接下来,我们搜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离婚协议书具体该怎么签才好。 一、签订离婚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明确的离婚表示; 当事人选择离婚有比较复杂...


·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事实婚姻的法定条件有哪些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


·协议离婚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如今的社会大环境下,各种各样的诱惑越来越多,致使离婚率直线上升。而在离婚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以后,一方对财产分割方面或者是其他方面有所异议,应在什么时间进行上诉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协议离婚诉讼时效的一些问题,供您参考。 一、协议离婚 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


·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 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是因为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 哺乳期内子女不由母亲抚养的情形: 现实生活中,若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


·两夫妻分居多久算离婚
      首先,我们要解释一下这个标题,是:两夫妻分居多久算离婚?而不是:两夫妻分居多久算自动离婚?差别就在“自动”二字上,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离婚只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式,并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那么,两夫妻分居多久算离婚呢?接下来本文可以帮您普及一下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两夫妻分居多久算...


·起诉离婚书范本该如何写
      起诉离婚书范本该如何写 离婚起诉书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先要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如无约定,...


·离婚一方不愿分财产怎么起诉
      离婚一方不愿分财产怎么起诉 一、离婚一方不愿分财产怎么起诉? 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原告预交诉讼费后,由法院依法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有权利见孩子吗,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如果一对夫妻离婚,并生育了孩子,那么必然要面对一个问题,就是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而言,女方带着孩子独自抚养,就很不容易的,需要男方提供资金支持,即孩子的抚养费。但是男方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对于此类情况,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有权利见孩子吗? 一、男方不支付...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
      法院判决离婚理由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以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何谓“感情确已破裂”呢?夫妻感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