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承诺书格式范文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结婚承诺书格式范文

承诺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

被承诺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

现甲方自愿对乙方立下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下:

甲方承诺以后不再因任何理由打乙方,夫妻之间应做到和睦相处,互相包容、谅解,甲方在此事中深深意识到自己的不对,并承诺一定彻底改正动手的恶习;

甲方承诺过去犯过的错(包括夜不归宿、酗酒等等)不再发生,如若发生自愿承担后果;

如果乙方认为有必要,甲方应配合乙方去看心理医生;

特别强调:甲方再出手打乙方,或者乙方主动提出离婚,则执行离婚协议书。

承诺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离婚法定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2、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结婚在日常生活当中比较重要,当然,现在人们为了心里有一个非常确切的保障,都会要求对方写一个结婚承诺书,这个承诺书的内容当中,需要写清楚的是承诺的事项,也就是双方当事人想要关于结婚这事项约定好的一些内容,是有相关法律效力的。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有哪些
      现实中,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是很多的,其中常见的主要就是在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以及子女抚养上面,然而光是靠《婚姻法》中的规定,显然是不能很好的处理相关纠纷,因此我国最高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下文中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的内容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


·女方怀孕男方可以提离婚吗?
      其实,不管是在工作还是家庭中,我国法律对女性的保护都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在女性怀孕生产的时候。在家庭方面,要是女方怀孕男方可以提离婚吗?不少男性都有过离婚的念头,但却不清楚法律中的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吧。一、女方怀孕男方可以提离婚吗《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


·如果女方起诉变更抚养权胜算有多大呢
      变更抚养权要胜算的话需要举证对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果存在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情形的,可以举证后要求变更抚养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


·爷爷打儿媳妇算家暴吗
      算,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因此,公公打儿媳妇也构成家暴的,建议及时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


·离婚后一方死亡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在法律上,父母对于子女有着一定的抚养义务,就算离婚以后,也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但是如果支付抚养费的一方不幸死亡,那么抚养费又由谁来负担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答一下离婚后一方死亡孩子抚养费怎么办这个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抚养费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


·没有结婚证,同居,算不算违法
      没有结婚证,同居,算不算违法未婚同居是否违法,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1、未按《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


·婚前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一、婚前抚养权协议有效吗? 婚前抚养权协议是有效的,但所协商的条款必须是合法的。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不能违反法律原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的约定,在离婚时才能确定其是否有效。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


·想请律师打离婚官司多少钱?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多少钱?打离婚官司需要的费用包括了请律师的费用和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用,一般来说请律师的费用是和律所谈的,没有特别固定的价格,具体的律师费用可以咨询你想要选择的律师事务所。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讲解一下吧 (一)律师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的律师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 1...


·夫妻离婚财产是平分吗
      现代社会里面,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尤其是在离婚案件里面,因为婚姻关系中存在着很多的法律问题,也事关两人的切身利益,离婚时对财产的分配既可以协议进行,也可以进行诉讼,那么夫妻离婚财产是平分吗?我们来了解下。 一、离婚财产分割方式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规定的影响是什么?
       我国法律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离婚,虽然不是每个人愿意见到的,但是既然发生了,就要想办法解决,也许这是对双方最好的处理方式。婚姻法的规定,肯定会对双方当事人带来一定的影响。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新婚姻法关于离婚财产分割规定的影响是什么?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


·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是什么?
      因为一些植物的不可再生性,我国先后筛选了一些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以保证植物的多样性。为此,也建立的包括非法收购国家保护植物罪。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是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