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中如何加强安全管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建筑工程施工中如何加强安全管理?一、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因素
施工安全意识、管理体系、人员的构成、素质及配备、设备配置及使用等方面因素都是影响工程施工安全主要因素。概括起来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企业自身综合实力不足, 质量意识淡薄, 质量监管体系不全, 监管力量及力度不足;二是价值取向偏差, 从质管人员配备和素质提高、质量措施的采取、先进设备的配置等方面, 在经济利益趋动下投人不足或更有甚者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 以次充好等;三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违规承揽工程施工任务, 超资质挂靠承揽工程任务;四是重施工数量, 轻施工质量的粗放生产经营模式。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应与建筑施工安全设计同时编制
一般情况下, 当建筑工程图纸和城镇规划图确定后, 施工单位就开始编制建筑施工组织设计, 但设计中往往对安全施工很少提到或一笔而过, 使建筑施工事故隐患从一开始就被埋下伏笔。随着施工进度的进行, 事故隐患便逐渐暴露出来, 此时再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就很难或者需要更多的投人。所以,在编制建筑施工组织设计时, 要对整个生产作业区和工人生活统一安排, 整体部署, 切忌边施工、边设计、边安装。要广泛征求多方意见, 尤其要有懂安全、管安全的人员参加。
2、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抓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 必须把重点放在责任的落实上, 由此建立起一整套从公司总经理到工程项目经理, 再到工地工长、班组长、现场安全检查人员及全体职工层层分解落实、层层责任清晰的管理制度以制度责任确定每一个人在守工作中的位置。
3、加强施工安全教育
针对建筑施工队伍低水平、低素质的人员较多, 胆大、冒险蛮干心理较强的特点, 必须重视岗前或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管理人员要把讲名言、典型事故、小经验、小常识等作为安全教育的特殊形式渗透到职工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娱乐中去, 使其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要根据安全教育的需要选择有代表性、能引起建企人员警醒的事故案例, 同时也要防止将安全教育变成事故案例课的喧宾夺主的做法。要因地制宜,采用电影片、黑板报、事故现场会、班前交底、观看幻灯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深入浅出、工人喜闻乐见教育形式。
4、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
加大安全管理投人, 更新安全设施, 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应是预防建筑施工事故的一条行之有效的措施。近些年来, 为预防建筑施工工地触电事故, 采用的三相五线制及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都起到积极作用。淘汰有轨吊、竹跳板等设备材料, 采用自升式吊车、铁木跳板, 对于防预起重事故和高处坠落事故起到了一定作用, 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用机械化或自动化代替手工操作, 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条件, 使建筑施工作业事故从根本上降低。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中如何加强安全管理,可以从建筑施工安全设计,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施工安全教育,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入手。提醒您在施工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入职合同是劳动合同吗?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劳动者只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入职协议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劳动者是否可以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特殊保护便是存在疑问的难题。如果认为入职合同就是劳动合同,劳动者就可以享受劳动法的保护。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关于入职合同是劳动合同吗的法律知识。
一、入职协议...
·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包括什么?
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包括什么?
工程质量是关系到社会大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问题,因此,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就制定了相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这些标准对于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章 ...
·薪级工资怎么算 薪级工资是什么意思
薪级工资怎么算 薪级工资是什么意思
很多劳动者在拿到工资的时候,都关心工资的组成,只关心最后的数字。所以,大部分劳动者对薪级工资是不了解的,也不知道薪级工资怎么算?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薪级工资怎么算?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
·劳动合同解除后,怎么结算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后何时能领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一直是劳动者关心的问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怎么结算工资呢?涉及到工资方面的内容都是广大劳动者比较关注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劳动合同解除后,怎么结算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及依据是什么
在社会生活当中,其实有些劳动关系虽然表面上已经形成,但是实际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非常不尊重的。某些情况下,如果劳动者能够从其他方面证明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话,其实是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的。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法律知识是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及依据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工伤鉴定10级后不辞职赔偿款是多少
如果说您在生活当中,工作的状态下遭受了意外工伤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要离职,因为自己需要去医院治疗或者说做工伤认定,耽误时间都是可以享受到停职留薪的待遇的,即使工伤鉴定完毕以后也不要着急辞职,因为还涉及到工伤赔偿的事情。下面我们就要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10级后不辞职赔偿款是多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一、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的标准应当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来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二、劳动合...
·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标准公民在受到他人的侵权行为,而人身受到损害时,耽误自己本身工作的,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误工费赔偿。那么这个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最近很多人都在咨询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辞职后社保怎么转为自己缴纳
离职后自己缴纳社保只有两种方式,第一种就是通过单位进行代缴,第二种就是自己以自由职业或者是灵活就业者的身份自行缴纳社保。1、单位代缴:用户可在代缴机构进行社保的贷款,代缴社保一般可缴纳五险,用户只需要自己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用即可,另外一般代缴机构会收取一定的代缴服...
·职工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职工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
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
·劳动合同法41条规定的情形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41条规定的情形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