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施工中如何加强安全管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建筑工程施工中如何加强安全管理?一、影响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因素
施工安全意识、管理体系、人员的构成、素质及配备、设备配置及使用等方面因素都是影响工程施工安全主要因素。概括起来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企业自身综合实力不足, 质量意识淡薄, 质量监管体系不全, 监管力量及力度不足;二是价值取向偏差, 从质管人员配备和素质提高、质量措施的采取、先进设备的配置等方面, 在经济利益趋动下投人不足或更有甚者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 以次充好等;三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违规承揽工程施工任务, 超资质挂靠承揽工程任务;四是重施工数量, 轻施工质量的粗放生产经营模式。
二、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对策
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应与建筑施工安全设计同时编制
一般情况下, 当建筑工程图纸和城镇规划图确定后, 施工单位就开始编制建筑施工组织设计, 但设计中往往对安全施工很少提到或一笔而过, 使建筑施工事故隐患从一开始就被埋下伏笔。随着施工进度的进行, 事故隐患便逐渐暴露出来, 此时再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就很难或者需要更多的投人。所以,在编制建筑施工组织设计时, 要对整个生产作业区和工人生活统一安排, 整体部署, 切忌边施工、边设计、边安装。要广泛征求多方意见, 尤其要有懂安全、管安全的人员参加。
2、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抓建筑施工的安全管理, 必须把重点放在责任的落实上, 由此建立起一整套从公司总经理到工程项目经理, 再到工地工长、班组长、现场安全检查人员及全体职工层层分解落实、层层责任清晰的管理制度以制度责任确定每一个人在守工作中的位置。
3、加强施工安全教育
针对建筑施工队伍低水平、低素质的人员较多, 胆大、冒险蛮干心理较强的特点, 必须重视岗前或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安全管理人员要把讲名言、典型事故、小经验、小常识等作为安全教育的特殊形式渗透到职工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娱乐中去, 使其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要根据安全教育的需要选择有代表性、能引起建企人员警醒的事故案例, 同时也要防止将安全教育变成事故案例课的喧宾夺主的做法。要因地制宜,采用电影片、黑板报、事故现场会、班前交底、观看幻灯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等深入浅出、工人喜闻乐见教育形式。
4、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
加大安全管理投人, 更新安全设施, 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应是预防建筑施工事故的一条行之有效的措施。近些年来, 为预防建筑施工工地触电事故, 采用的三相五线制及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都起到积极作用。淘汰有轨吊、竹跳板等设备材料, 采用自升式吊车、铁木跳板, 对于防预起重事故和高处坠落事故起到了一定作用, 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用机械化或自动化代替手工操作, 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条件, 使建筑施工作业事故从根本上降低。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施工中如何加强安全管理,可以从建筑施工安全设计,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施工安全教育,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等方面入手。提醒您在施工中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


·肋骨骨折工伤鉴定是如何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由于人体的器官是比较多的,故而申请鉴定的类型也是较为多的,若是职员在工作中导致了肋骨骨折,在确认为工伤之后会申请进行肋骨骨折工伤鉴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肋骨骨折工伤鉴定是怎样的? 关于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要根据肋骨骨折数...


·国有企业改制终止劳动合同通常的做法是什么
      为了提高中国的国力,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加速国有企业的改制成了一大重点,在国有企业改制后原来的工作人员也要重新确定一下工作的去留,更彻底的为中国的发展打好基础,那么在国有企业改制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通常的做法是什么,这便成为了老员工关注的焦点。 国有企业改制终止劳动合同通常的做法...


·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员工还在医疗期内的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如果员工不能从事工作的,单位可以解除,按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或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另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并按法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


·怎么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在符合条件规定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认定构成工伤的,此后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就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赔偿。那么实践中,该怎么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 ...


·劳动法打架斗殴的规定是否有相关依据
      应该说任何一家公司不论规模大小,其实都非常的忌讳内部的员工打架斗殴这种事情。平时同事之间因为互相存在着竞争的关系,所以有些矛盾在所难免,但公司的本意是希望通过这种竞争压力激发员工工作的动力的,当员工在公司内部打架斗殴的话,一般都是会罚款或者最严重的开除的。导致有一部分员工就比较关...


·五险一金辞职了怎么办2023
      五险一金辞职了怎么办1、有新单位如果不是裸辞,那么,进入新单位后,公司会继续帮你缴纳五险一金,新公司试用期不买五险一金,可以找人事商量,自己全额支付五险一金的费用,让公司代缴2-3个月。2、没有新单位可以找个专门的代缴社保的公司缴纳五险,但是一定要确保公司正规;还可以个人到当地社...


·工伤鉴定不服超过15日还能再鉴定吗?
      工伤认定符合规定的会被认定为工伤,此时再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等级结果取得赔偿,不同结果补偿金不同。工伤鉴定不服超过15日还能再鉴定吗?工伤复查鉴定申请期限是由劳动部门规定的,会印在决定书上,若是不服结果,可申请复议或者上诉。有需要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工伤伤残鉴定基本...


·关于施工高空坠物的防治措施有哪些?
       一、关于施工高空坠物的防治措施有哪些? 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故多发生在各类登高作业、脚手架作业、塔吊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空口、临边作业时。因此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


·企业能否使用未成年工?
      未成年工与童工之间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年龄,按照我国法律中的划分,童工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要是未成年工的话在年龄在16-18周岁之间。相信您都知道我国是禁止企业使用童工的,那企业能否使用未成年工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企业能否使用未成年...


·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
      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由于其行为被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了字,即证明用人单位对此份劳动合同的认可与同意。即使用人单位没有盖章,该劳动合同也是生效的。 第二、如果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不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其他工作人员...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解释》解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解释》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