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母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母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一、母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可以,但要真实; 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需要遵守达成合作意愿→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签订合同的流程。具体的流程如下:

1、立项:根据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预算内与预算外)等进行。

2、意向接触: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或者按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招标。

3、资信调查: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约合同的能力。

4、草拟合同(协议)文本、谈判:经办部门根据项目进行草拟合同(协议)文本后,与合作主体进行谈判,就合作条款达成共识。

5、审查会签:承办人填写《合同送审责任表》,附合同草案,连同合同立项依据、他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证明材料,送会签部门、分管领导、法律顾问、公司领导审查。

6、签订合同。

二、各项流程中的注意事项

(一)合同签订审核流程

1、部门负责起草职责范围内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

2、运作部负责审核合同的各项操作规范、运作模式、运价。

3、财务部负责审核合同的付款、开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4、总经办负责审核合同的真实性、合同风险等有关条款。

5、总经理负责审核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等签合同与审批合同的一致性及最后确认。

(二)合同执行部门负责起草和谈判,组织会签

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应包括:

1、合同名称;

2、甲乙方名称及地址,经办人联系电话;

3、甲乙方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字、公司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合同签订日期;

5、运价、运量;

6、付款方式;

7、履约方式、地点、费用的承担;

8、违约责任(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9、生效、终止条件;

10、争议解决的方法;

11、合同的份数及附件;

12、保密条款(视合同履行需要)

13、合同主办部门填写《合同审批表》、合同文本,合同业务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权限审核报批;

14、合同审批原则上应按顺序依次执行,遇特殊情况下可临时调整次序,但必须征得次序变动影响的下一会签人的同意。

(三)各部门合同审核的重点

1、合同执行部门对合同的文字结构、通用条款、特殊条款、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担保条款做详细审核。

2、财务部审核签约公司名称、合同运费支付方式、发票形式、代扣代缴等与财务核算和纳税有关的条款。

3、法务分析判断合同风险及与法律相关的内容。

(四)合同的签署和盖章

1、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总经办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2、合同存档、备案:合同签订一周内,合同正本原件交总经办存档,合同副本复印件交财务部、运作部或营销部门留存使用;

3、公司严格杜绝不签字不盖章执行合同的风险;

(五)合同变更、转让及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1、变更合同范围和付款条件,转让合同、解除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审核;

2、变更、转让、解除合同后应在一周内完成修改存档和通知相关部门。各部门应对原合同文本进行标示,以免错误的执行原合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分公司就是属于母公司的一部份,而且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公司内部的协议就需要双方协商好,如果出现什么的违法行为,同样也是可以让当事人追究责任的,所以,合同是可以用在每一个行为中。






·公司偷税漏税和监事有责任吗?
      公司偷税漏税和监事有责任吗?公司偷税漏税和监事肯定是有责任的,监事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相关法律责任。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公司中的隐名股东能否起诉?
      公司中的隐名股东能否起诉?第一、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与名义出资人(显名股东)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公司法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我国的公司法明确的规定了公司设立的条件,以及入股的条件,对于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进行了规定,公司如果经营发生困难的话,是需要考虑是否申请破产的,关于公司法解散公司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很多人有疑问,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 一...


·一、企业年金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一、企业年金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企业年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第12条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


·公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包括哪些方面?
      公司法解释三理解与适用包括哪些方面?为了对公司在经营发展中实施内部公司治理和外部经济活动进行规范,进一步明确公司法中与当前发展形势、市场环境和经济行为实际不相匹配、意思模糊、易产生混淆的规定,最高院对公司法先后作出了三次司法解释,在最新的司法解释三中,重点对公司的发起设立、注册出...


·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两种情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两种情形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相信很多人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法人就是公司的负责人,但是其实二者并不是等同的,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法人它是一个组织,团体,而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那么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两种情形的...


·公司获得的融资就是注册资本吗?
      公司获得的融资就是注册资本吗?公司获得的融资并不是注册资本。1、增加注册资金的规定如下,“第十四条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制公司法都有什么规定?
      对于我们您来说一般情况下我们接触到的公司都是股份制的公司,股份制的公司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有限的一种是无限的这个我们您也是都有了解的。对于我们国家的公司法中对于股份制也有规定。那么股份制公司法都有什么规定呢? 股份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利益主体,以集股经营的方式自愿结合的一种...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有赔偿吗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公司法中的关联关系的概念是什么?
      公司法中的关联关系的概念是什么 您所能从表面上看到的有些人丰厚的经济收入,其实是因为当事人在社会生活当中的社会角色是比较多的。有可能不止在自己的公司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并且自己名下创办的也是有公司的,只要当事人的精力足够充沛的话也没有规定不允许私自创办公司的,但是这些人员都要遵...


·民营企业注册资本10万在注册时不能全部缴纳可以吗?
      民营企业注册资本10万在注册时不能全部缴纳可以吗?民营企业注册资本10万在注册时不能全部缴纳是可以的,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年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有限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