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怎么写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 建筑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
2、地点:______
二、工程造价
1、全部工程手工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___。
2、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元,含抹内外墙面、搞地平、起隔墙等。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3、乙方自带泥工、木工、钢筋工、内外粉刷、盖瓦等建筑活动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四、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五、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墙面、屋顶、窗沿口等不得出现开裂、渗水等现象。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六、建房工期
建房工期为______ 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施工算起。开工起______个工日完工。
七、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甲方将按工程进度付款。完工后按实做工程量,根据陕西省建筑工程面积结算规定办法进行面积结算。
1、基础付百分之______。
2、主体封顶后付百分之______(可根据楼层给付)
3、装饰工程完工后付百分之______(可分冰给付)
4、其余款项待验收交工后扣除5%的保修金外—次付清。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的相关内容,我们在房屋建筑施工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会最大程度的保护双方的权益不受损,对双方进行一个法律约束,也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让双方都受到法律保护。


·辞退员工公司赔偿多少?
      辞退员工公司赔偿多少?辞退员工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两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公司辞退三期内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
      公司辞退三期内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该怎么做?
      劳动争议案件执行该怎么做? 一、申请执行应符合哪些条件 1.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生效,且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申请执行后称被执行人)未在确定的期限内履行(此期限为义务人的自动履行期限); 3.申请执行人必须在...


·员工主动离职是终止还是解除合同?
      员工主动离职是终止还是解除合同?员工离职是劳动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方式有三种,即员工单方解除合同、双方协商解除、企业单方面解除,用人单位不仅可以辞退员工,员工自身也是可以向单位申请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竞业限制辞退的规定是什么?
      竞业限制辞退的规定是什么? 一、竞业限制辞退的规定是什么? 竞业限制辞退的规定是予以辞退之后,不需要再履行禁业限制。对此,许多企业为了更好的与商业对手搞竟争,纷纷使用起了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在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 二、竞业限制与竞业禁...


·多久不发工资算拖欠工资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


·工伤认定后,康复费用由谁承担?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遭遇人身伤害后,应该尽快的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评上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而有的职工受伤情况比较严重,在经过工伤认定后还要在医院进行继续治疗,因此会产生医疗费、康复费用等。那么工伤认定后,康复费用由谁承担?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您讲一讲。一、工伤认定后...


·解聘赔偿及解聘赔偿需要扣税吗
      现在您的工作压力都很大,每天努力的拉业务想要提升业绩,拼命的赶方案做策划,大脑每分每秒都在超速运转,到头来可能还是落得个业绩不佳,方案不合格,导致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解聘赔偿需要扣税吗?这对很多人来说都是不知道。下面就跟着我们去了解一下吧。 一、解聘赔偿标准 关于解聘及解除劳动...


·工作受伤调解获赔后,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1.职工受伤后与雇佣单位就赔偿事宜私下达成调解协议,其获得的民事损害赔偿金额可能低于工伤保险赔偿金额。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仅以职工签订调解协议并领取损害赔偿款为由,不再进行工伤认定,可能损害职工的法定权利。 2.职工在认定工伤、鉴定劳动能力后,若通过调解...


·对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对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一、对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


·一、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的内容是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