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赔偿所需的资料包括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交通事故赔偿所需的资料包括什么

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二、交通事故赔偿期限是多久

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造成身体受到伤害的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超过一年。法院会以超过有效期为由,不予受理。

三、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在最大的程度能取得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理赔多少谁肇事方与受害方谁说了都不算,取决于当初肇事方投保的车辆险种及保险金额等。数额方面双方可以一起去保险公司初步计算一下。如果肇事方已与受害方达成了方案,那么建议在以后签订的正式和解协议里,可以加上两条:

1、由肇事方出具书面委托书,将全部的保险赔偿款项直接支付到受害方的指定账户上。

2、进入保险理赔程序后,肇事方应全力办理(否则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受害方予以全力配合。这样方能最大程度保护受害方的权益。

确定交通事故的赔偿,与其他事故的赔偿都还有一些不同。因为交通事故中,可能当事人对事故都要承担一些责任,那这样的情况下肇事方就不一定需要承担事故全部的损失。若是肇事方承担主要责任,另一方也要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的话,根据承担事故对应的赔偿比例,自然就不会说要求肇事方对事故中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一、交通事故评残及法院结案要多长时间?
      一、交通事故评残及法院结案要多长时间? 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结案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


·绵阳出租车司机误工费如何计算?
      绵阳出租车司机误工费如何计算? 由交通管理大队负责算,他们根据行业或者相近行业的标准算。 出租车误工费应该赔偿,天数根据停留在维修站或4S店的时间,费用大概是: 1天的份钱 当地平均工资(平均到天)=1天的误工费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是否由保险公司支付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


·交通肇事罪判刑后还需要赔偿吗?
      交通肇事罪判刑后还需要赔偿吗? 一、交通肇事罪判刑后还需要赔偿吗 需要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民事赔偿责任】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


·一、无证醉驾摩托车考驾照是否会受到影响?
      一、无证醉驾摩托车考驾照是否会受到影响?无证醉驾摩托车考驾照肯定会受到影响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


·新交规闯黄灯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如果当黄灯亮起时,我们开的车车身已经越过了停止线,这时候我们是可以继续通行的,不算闯黄灯也不会受到处罚。还有一种闯黄灯的情况是要受到很严厉的处罚,不仅要扣分还要罚款。就是当黄灯已经亮了,而我们车的任何一部分都没有超过停止线。但是黄灯亮了还在继续行驶,就会受到和...


·醉驾有什么行政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醉驾有什么行政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


·什么情况下交通事故重新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
      什么情况下交通事故重新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鉴定结论后,如果认为鉴定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可以提出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人不具备鉴定所需专门知识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


·车祸膝盖交叉韧带损伤伤残鉴定等级是多少?
      车祸膝盖交叉韧带损伤伤残鉴定等级是多少? 一、车祸膝盖交叉韧带损伤伤残鉴定等级是多少? 韧带损伤属于轻伤二级。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轻伤二级包括: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


·交通罚款滞纳金去哪交?怎么算的
      交通罚款滞纳金去哪交?怎么算的?一、什么时候要交交通罚款滞纳金 罚款以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日期为准的,接到交警开具的违法行为通知单后必须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超过15日之后就收滞纳金了。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章,只要你在车辆年检前去交警机关接受处理,然后持交警开具的违法...


·交通事故未处理可以出院吗
      发生交通事故时,受伤者要及时进医院治疗,经院方同意后方可出院。但是,交通事故未处理可以出院吗?这个是否要出院的问题关系到了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赔偿问题,是受伤者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能够提供帮助。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可以出院 发生交通事故,司机首先要...


·不属于延期交房的情形是什么
      不属于延期交房的情形是什么通常出卖人不能在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便构成延期交房,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在下列情况下,不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第一,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按时交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据此,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