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什么?1、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开启危险警示灯(俗称“双闪”),并在车后放置危险警示标识,以便提醒后方车辆注意绕行,避免二次事故发生。2、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确认对方是否为无牌车辆,驾驶员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或酒驾行为,如果发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就应立即报警,并且不能移动车辆。3、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一张可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张车辆发生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最好把当事司机与车辆的合影也拍摄下来。以便日后向保险公司索赔时有据可查,同时也可以避免对方车主“赖账”。并在双方就事故责任达成共识之后,将车辆移至不阻碍交通的地方。4、双方致电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损失情况,并获取报案号。5、得到报案号后,就可以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如果没有也可用白纸代替,但要注明事故情况、双方信息、明确事故责任,最后由当事人在纸上签字即可。6、双方互相确认联系方式,以便事后联系进行定损索赔。需要注意的是,单方责任事故需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索赔;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则可到任意一方保险公司定损索赔。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以上就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具体情况,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办理,还需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来进行适用,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或者对是否可以适用快速处理的程序有异议的,可以向交警部门咨询了解相关事项。



·武汉电动车交通事故处理有哪些规定
      武汉市由电动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多达两万余起,而电动车本身速度快性能低,再加上部分骑电动车的人们安全意识较低,不遵守交通规则。这一系列因素都导致武汉市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上升。越来越多的电动车交通事故引起了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因而,对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做出了相关规...


·一、陕西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陕西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0元。 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265元 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388元 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306元 以上数据来源于2017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


·车祸发生在上下班期间是不属于工伤的吗
      车祸发生在上下班期间是不属于工伤的吗?上下班出车祸只要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属于工伤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自驾游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不少人会选择在放假休息的时间带上家人自驾出游,相比报团旅游,自驾游的时间相对宽松一点,也更自由一些。但自驾游发生事故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那通常自驾游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自驾游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应...


·机动车肇事逃逸赔偿标准是多少?
      机动车肇事逃逸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


·交通事故全责至人死亡怎么判刑
      一、交通事故全责至人死亡怎么判刑? 交通事故全责至人死亡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


·一、醉驾交警扣车期限几天?
      一、醉驾交警扣车期限几天? 醉驾交警扣车期限一般是十五天,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驾驶员若是逃逸或检验鉴定后经通知不取车最多三个月车辆就会被有关部门自行处理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


·交强险什么时候理赔,何时进行交强险理赔
      交强险什么时候理赔,何时进行交强险理赔一、交强险什么时候理赔 (一)交强险只对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予以赔偿。损失如果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如果出现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


·铲车车祸死亡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铲车车祸死亡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一、铲车车祸死亡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出车祸者承担20%的责任,肇事者车辆承担80%的责任。 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


·一、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竞合吗?
      一、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竞合吗?可以竞合,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


·校车超载100怎么处罚?
      校车超载100怎么处罚?众所周知,超载是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是无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的行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校车超载事件葬送了无数年轻幼小的生命,交通部门也越来越重视以及采取相关的措施监管校车违法违纪行为。为避免更多的人不了解新交规里明确规定的校车超载处罚事项而轻易冒险不顾自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