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死亡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二、交通事故中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多少?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三、交通事故致死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抚养五年。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交强险也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替投保人去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到时候会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责任。况且,就算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但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的还得肇事人自己承担。


·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
      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 一、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2、如果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


·驾驶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在反应速度、判断能力、视觉听
      驾驶人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在反应速度、判断能力、视觉听觉等方面将会比正常身体条件下弱化很多,尤其是达到醉酒状态的时候,强行驾驶机动车辆极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道路公共交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因此,我国法律对醉酒行为制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那么,山西翼城醉驾处罚的相...


·判缓刑不交罚金吗,被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虽然犯罪分子在被判缓刑的情况下,可以有条件的暂时不予执行原判刑罚,但此时如果同时还判了罚金刑的话,那么判缓刑不交罚金吗?现实中,很多人都不太搞得清楚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判缓刑不交罚金吗 缓刑不同于免除刑事处分,就在于缓刑在一定时期内仍然保留执...


·交通事故误工费为应发还是税后?
      交通事故误工费为应发还是税后?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应当按照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和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支付的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


·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时候拘留?
      交通肇事逃逸什么时候拘留?对于逃逸什么时候拘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


·交通事故60岁以上农民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交通事故60岁以上农民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


·喝酒后骑电动车是否算酒驾
      喝酒后骑电动车是否算酒驾我们看到的酒驾一般都是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这样的行为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此时就会对驾驶者做出处罚。但要是行为人喝酒后骑电动车上路呢,此时是否也算是法律上面规定的酒驾?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喝酒后骑电动车是否算酒驾《电...


·交通车祸十级伤残赔偿是多少钱
       一、交通车祸十级伤残赔偿是多少钱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人身损害有赔偿标准,计算公式如下: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均日消费×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


·酒后驾车的认定是怎样的
      酒后驾车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酒后驾车的认定是怎样的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公安机关交...


·醉驾有什么行政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醉驾有什么行政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


·为了交通安全,我国法律条文明确规定
      为了交通安全,我国法律条文明确规定,司机不得酒后驾驶,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会申请鉴定是否存在酒驾的情形,并且需要在司法鉴定书出具后,交警部门才可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那么,一般情况下,酒驾司法鉴定书多久可以出具? 一、酒驾血液司法鉴定书多久可以出具? 驾驶人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