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房达到什么标准才可以交付给业主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商品房达到什么标准才可以交付给业主

(一)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消防、环保合格)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合同法》中,均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消防法》第10条规定了消防强制验收制度,《环境保护法》第26条规定了环保强制验收制度。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组织验收的主体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

(二)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表

一些大城市制定的地方法规中已明确将取得《竣工备案表》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必备条件,例如《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50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安徽省建设厅亦于2004年9月下发《关于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2004]275号),规定未进行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不合格的竣工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由此可见,以取得《竣工备案表》作为交付房屋的条件之一既是广大购房者的要求,也是一种趋势所在。

另外,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5条规定:“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三)商品房的面积已完成最终测绘

该法定条件的依据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四)水、电供应正常,交通道路通畅,与施工场地有明显分界隔离设施

入住条件由建设单位与业主在合同中约定,但必须达到水、电供应正常,交通道路通畅,与施工场地有明显分界隔离设施。

以上法定条件中,其中第一项法定条件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包括环保、消防验收合格)是强制性条件;而其他法定条件均具有行政管理性,若当事人约定与该部分交付条件相冲突,则以约定为准。

二、拒绝收房的正当理由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与实务情形,律师认为,下列情形可以作为拒收的正当理由:

(一)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

(二)交付时不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

(四)建设单位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形式、空间尺寸未通知买受人;

(五)交付的时间迟延,达到买受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六)竣工测绘的房屋面积差异达到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标准。

上述情形中,前三种是出卖人不能证明达到交付条件,后三种是出卖人根本性违约,而且这些事实都是不需要收房就可以证明的,这才是对抗出卖人交付的正当理由。

开发商修建商品房,必然就会涉及到交房这一环节,一般交房是向购房者交付房屋,无论是购买期房还是现房,其实都会需要交付。但开发商交付商品房,首先肯定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符合相应的条件,否则的话购房者是可以拒绝收房的,而由此造成的损失,自然也不应该由购房者来承担。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商标续展提前多久提交资料?
      商标续展提前多久提交资料?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有两条...


·一、交通事故车损能报多少?
      一、交通事故车损能报多少? 多少钱不固定。车损险赔付的计算方法为: 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部分;(特别提醒:被保险机动车的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其中“折旧金额”的车辆保险计算公式为“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率”,9座...


·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23版的内容是什么?
      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版的内容是什么? 如今我国金融市场已经十分发达,存在各种理财工具供投资者选择。在证券投资领域,国家早年间推出了融资融券。投资者可以从证券公司融到股票或者拿到资金,对于这种新的投资方式,证监会制定了实施细则。那么,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版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通...


·一、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死亡老板有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死亡老板有责任吗? 不属于工伤的老板就没有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条件是: 1、必须在上下班途中。包含两个条件,上下班路线和上下班时间。不一定是必经路线,只要是合理的路线则可。关于时间,我们认为迟到、早退也是上下班时间。需员工向工伤认定部门提供上下班途中的...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效力是怎样的一般来说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效力是怎样的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和一般民事合同一样,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也可能出现部分无效、效力待定或可撤销的情况。按照合同法的规...


·交房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开发商若需要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的话,则此时肯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交房条件,当然若当事人之间就交房约定了其他条件的话,只要是有效的,那么也应当满足。具体而言,现实中开发商交房具备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房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期房的交付,最好约定一个双方认可的...


·一、拒交抚养费会不会被判刑?
      一、拒交抚养费会不会被判刑?拒交抚养费一般不会坐牢,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如果行为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话,则就是有可能因为涉嫌构成...


·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要承担责任吗
      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要承担责任吗车借给别人出了事故要承担责任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


·车祸死亡赔偿案例中的死亡赔偿项目
      车祸死亡赔偿案例中的死亡赔偿项目在严重的交通事故中,会发生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事故责任方需要对受害人家属进行死亡赔偿,这是对受害人家庭维持基本生活的保障。下面我们结合一个车祸死亡赔偿案例,来给您讲讲死亡赔偿包括哪些项目,又是如何计算的。 一、车祸死亡赔偿案例 2013年11月2...


·开报废车辆会被扣分吗
      开报废车辆会被扣分吗 一、开报废车辆会被扣分吗 直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可知: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


·一、学员考试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按照交通法规的明文规定
      一、学员考试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按照交通法规的明文规定:教练车在训练期间发生事故,除非是学员的故意的行为,都是由教练员负责所有责任,学员不承担任何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人员不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