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无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无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1、与老板协商解决;


2、到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对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结合以下凭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 考勤记录;


(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如果劳动者实在没有其他任何证据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通过其他劳动者的证言证明。


三、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打从一开始就不签合同的这些单位,后期发生不发工资的这种情况是在预料之中的,这恐怕就是该用人单位不签合同的主要目的,总认为反正员工也没有证据,到时候可以推脱从来就没有建立过劳动关系。其实,考勤表、之前的工资发放记录都是有效的证据材料。




·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不能被列为裁员对象?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员,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职工加班工资支付情形有哪些
      职工加班工资支付情形有哪些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及工资支付规定,应付加班费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形是延时加班;第二种情形是双休日加班;第三种情形是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对于上述三种的加班情况,法律规定的支付加班费的数额是不一样的。二、如何计算加班工资基数?第一步:确定加班加点...


·劳动关系工伤企业赔偿金是多少?
      这几年来,经常出现员工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的现象。您都知道,如果发生工伤,是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所以这一点上您不需要太过于担心。但是,劳动关系工伤企业赔偿金具体是多少呢,这是您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劳动关系工伤企业赔偿金的相关事项。 一、工伤保险待遇 ...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几天?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二、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


·一、抚养费随工资变动而变动吗?
      一、抚养费随工资变动而变动吗?抚养费随工资变动而变动,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衡量子女抚养费的具体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房地产的兴起同时也带动了建筑业,许多商家因节省成本使楼房成为豆腐渣工程,造成了人们的恐慌,建筑工程备受关注,因此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成为项目工程的关键,以下是为你编辑整理的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 一、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具体流程 项目成本管理的内...


·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吗?
      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吗? 劳动合同可以如何约定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单位拖欠工资可否直接提起仲裁进行维权
      单位拖欠工资可否直接提起仲裁进行维权可以,奖金属于你单位和你约定的劳动报酬,你在完成工作后有权请求支付。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在证据确实充分的前提下再申请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有哪些?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有哪些? 玻璃在建筑当中一般都是非常容易破碎而造成事故的材料,所以在建筑物使用玻璃作为幕墙的时候必须要注意其建造的方式以及材料的选取,在完成建筑之后由其也要对工程中的玻璃幕墙进行仔细的验收检查。那么, 玻璃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有哪些? 玻璃幕墙...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一、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它是基于一定事实状态在法律规定的一定期限内持续存在而当然发生的,不为当事人的意志所决定。同时,诉讼时效的适用上存在法律的强制性,当事人不...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无论是国家还是企业事业单位,都极其重视工程的质量,若发现一个豆腐渣工程,则企业管理者、项目负责人、承包方和发包方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在建筑工程额工程中需要保存能证明工程质量的证据。那么,建筑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