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果当事人在自己怀孕的期间被所在工作的公司给辞退的话,那么当事人要选择合理的方法来为自己进行维权。二、在我国,如果有公司违法对身有怀孕的员工进行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可以通过以下这两种方式来对自己的权利进行维权第一种维权的方式就是,当事人可以要求自己的公司继续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履行,在下一次合同签订之前的这一段时间,当事人都有权利要求公司对自己支付相应的工资还有损失赔偿。假如在案件发生的时候,当事人和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到了法定期限了,那么相关的执法机构就会撤销公司对于员工的解除劳动合同这一个决定,并且最终会判定为两方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用人的这一方要对辞退的怀孕的员工支付相关的工资,还有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是从辞退那一天到合同终止的那一天。所谓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每工作一年就要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第二种维权的方式就是,在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对于怀孕的女职工有具体的相关规定,如果工作人员是女性,并且该女性还在怀孕的期间或者是生育期间以及孩子的哺乳期间,那么该女性所在的工作地点不可以违反《劳动合同法》,而对其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这一点规定,在法律上面是具有强制性的,任何公司都不可以违反这一点规定。如果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这一条规定,而对身有怀孕的女性职工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这名女性职工有权利要求所在的公司继续履行相关的劳动合同,执法机构要要求用人单位撤销对这名女性职工的劳动合同进行解除这个决定。如果当事人不想继续在原来的单位工作了,那么按照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原来的工作单位对于当事人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并且说要给予的经济补偿是一般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假如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不想再继续和公司履行原来的合同,也可以要求原来的用人单位对于非法解除自己劳动合同来进行相关的违约赔偿,原来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法律赔偿给当事人,赔偿的标准是当事人每工作一年就要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当身为孕妇的女员工,在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的话,那么是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赔偿的,如果在用人单位赔偿不合理的前提下。如果用人单位仍不理会,那么还可以向法院发出诉讼申请,或者可以求助于劳动仲裁部门。



·基本工资加绩效还有加班费吗?
      基本工资加绩效还有加班费吗?有的,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加班费的工资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是指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劳动者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应当作为计算加班费基数,绩效...


·建设方如何工程质量管理?
      我国建筑市场庞大,各地每天都有工程项目开工。一个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验收,需要多个单位参与其中。建设单位是工程的发包方及总承包方,也是工程的投资方。其对工程质量的管理负有主要责任。那么,建设单位如何工程质量管理?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建设单位如何工程质量管理? 1、...


·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有哪些
      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有哪些? 自改革开放以来,人防工程防护已逐渐步入人们的生活当中,为人民的安全提供了高质量的生活保障。福建省人民政府防空部门发布了《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那么,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有哪些?下文是关于福建省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管理规定...


·出国务工病逝算不算工伤?
      出国务工病逝算不算工伤? 一、出国务工病逝算不算工伤? 因病死亡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


·关于农民工定义是什么,怎么维护自身利益
      了解法律上关于农民工定义是什么,农民工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同义词,城市发展经济的主力军。能够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保障自身利益。了解我国关于农民工的有关法律,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权益,保障自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对这些内容做了详细介绍。一、农民工的定义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


·福利费 应付职工薪酬是包含关系吗
      说到应付职工薪酬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是众多劳动者最关心的话题,毕竟这是和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那么,福利费应付职工薪酬是包含关系吗?应付职工薪酬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福利费 应付职工薪酬是包含关吗?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


·劳务报酬个税的计算方式
      劳务报酬个税的计算方式 通常人们所说的劳务报酬个税是指劳务报酬所得税,亦可以称之为个人所得税。因为劳务报酬所得税和个人利益息息相关,所以您应该都很想了解劳务报酬个税的计算方式。那么,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劳务报酬个税税率 (一)计税依据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国关注的重点,如今各种大型工程都需要相关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是我国关注的重点,如今各种大型工程都需要相关部门而监督和管理,对于每一个环节都认真严谨把关穿来保证工程质量不出任何问题,这样才能建造出好的工程,在法律中对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有一定的管理和说明,那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金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建筑工程质量...


·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费用谁承担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除了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外,同时还需要当事人支付一定的费用。但这个费用并不都是由提出工伤认定的一方承担,那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费用谁承担呢?具体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又应该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费用谁承担 ? 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工伤...


·化工监护人职责有哪些?
      化工监护人职责有哪些? 1.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业的安全负责人和责任人。2.负责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完全到位。监护作业人员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工具使用是否正确,履行监护职责。3.坚守监护岗位,在检维修监护期间,不准脱岗,...


·什么情况下企业员工不享受年假
      什么情况下企业员工不享受年假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的五种情形:1、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