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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墙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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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外墙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一)技术文件

1、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的节能设计图及相关的技术文件(如节能设计说明、节能设计计算书等);

2、外墙墙体、屋面和热桥部位的保温施工做法或施工方案的设计说明及构造图;

3、 制造试样所用的建筑和保温材料

墙体试样:如是普通粘土空心砖墙则应索取普通粘土空心砖约60块,如是小型空心砌块(190×190×390)墙则应索取14块整块和7块半块小型空心砌块;

屋顶试样:应索取0.20立方米混凝土材料;

砂:约200公斤;

胶凝材料(水泥30公斤、石灰膏10公斤等);

保温材料及安装保温材料的附件(按1.5平方米计算);

抹面材料和饰面材料(按1.5平方米计算)。

(二)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

已经封顶或已经竣工的单位工程项目,在验收前都应该做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测。检测抽样方法:单位工程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体,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同一检验批中检测数量不得少于3套(间),其中顶层不得少于1套(间);当检验批中总套数不足3套(间)时,应全数检测。受检部位应从受检住户或房间的主体围护结构中综合选取,每一受检住户或房间,受检部位不得少于一处。

(依据:GB50411-2007中的4.1.6;《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DB45/T393-2007中的10.2。)

(三)建筑节能检测验收的有关规定:

1、检测依据:

(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2)《民用建筑节能检验规范》DB45/T393-2007

(3)广西建设厅文件“关于转发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公告的通知”(桂建管〈2008〉20号)。

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项目的划分:

(1)墙体节能工程;

(2)幕墙节能工程;

(3)门窗节能工程;

(4)屋面节能工程;

(5)地面节能工程;

(6)采暖节能工程;

(7)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

(8)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9)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10)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3、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检验批进行验收:

4、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照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验收记录均应遵本规范的规定。

二、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与组织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外墙节能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制订的,其基础的规范协议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涉及施工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施工的,验收方需要指出并要求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毕或者重新施工后再次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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